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過程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和促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進一步強化教學督導制度,根據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加強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設立西南石油大學校、院系兩級教學督導組,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教學督導是學校教學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負責對全校各院系的教學實施、教學管理和教學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咨詢的專門機構,是學校校長在抓教學工作中的參謀和助手。其任務是確保學校有關教學政策、規定、措施的貫徹執行和教學質量目標管理的實現;總結推廣教學工作的成功經驗,推動學校教學改革的深入發展。
第三條 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對全校的教學工作運行狀況、教學基本建設和專業學科發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與評價;督查教學秩序、推動規范管理、實施專題調研與評估,及時向校長提出報告或建議,為學校改進教學工作提供重要依據。
第四條 院系級教學督導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從專業業務方面對教學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與評價,即面向本院系全體教師,針對教學各環節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指導與評價,保證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
第五條 全校普通本專科教育的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工作,必須按本條例規定接受督導。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我校教學督導工作實行院、系(部)兩級教學督導管理制度,通過成立校和院系教學督導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