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相關部門:
教風是教師的師德修養、教學水平的重要體現。教風建設是學校工作中的重要內容,優良的教風對于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了切實加強教風建設,規范教學行為,嚴肅教學紀律,促進廣大教師不斷提高師德修養和業務素質,形成“嚴謹治學、從嚴執教、教書育人”的良好教風,將全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教師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西南石油大學教師教學工作規范》,切實做到精心備課、用心講授(指導)、耐心輔導(答疑)、認真批改作業、公平公正評定成績。教研室應根據課程性質、難度等因素明確規定課程輔導答疑和布置作業的次數,作業要求全批全改,80人以上的班級應安排輔導教師(或研究生助教)協助主講教師答疑和批改作業。在教學過程中從不輔導答疑,不布置、批改作業的,經調查屬實,按教學事故處理。
二、為本科生上課是教授的第一職責。教授、副教授每學年必須獨立為本科生講授至少1門課程。確有特殊困難(如出國、培訓、健康原因等)無法為本科生上課的,須經主管教學校長審批。對不服從學校安排,不講授本科課程的,實行教學考核一票否決制,定為不稱職;連續兩年不講授本科生課程的教授、副教授,學校不再聘其為教授或副教授。各學院在安排教學任務時,應確保教授、副教授的教學任務并合理安排授課時間。
三、任課教師是課堂教學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要精心組織教學并嚴格管理課堂,對學生遲到、曠課、擾亂課堂秩序等不良現象及時制止,對曠課嚴重、未完成課業任務的學生,必須根據相關規定取消其參加考試的資格。教師要采用多種方式掌握學生平時學習情況(考勤記錄、作業、實驗、回答問題、讀書報告等),嚴格進行平時成績評定。如平時成績評定缺乏依據或與依據嚴重不符,一經查實,按教學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