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與注冊
凡本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須持本校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件,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事先書面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請假須經學校招生辦公室批準,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或者請假后逾期不報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并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完成學信網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如發現有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確定為復查不合格的,學校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新生復查的程序和辦法按《西南石油大學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辦法》執行。
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它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學制、學習年限、學分及學業預警
本校本科專業學制均為4年。本校實行彈性學習年限,允許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分階段完成學業。學生在校累計修業年限最長不得超6年,最短不得少于3年。除應征入伍保留學籍和創業休學的學生外,其他學生具有學籍的時間最長不得超8年(含休學和保留學籍)。
本校實行學分制管理,以學分作為計算學生學習量的基本單位,以學生獲得的總學分計算學生的學習量。所修課程及學分累計達到所在專業培養方案的課程和總學分要求是學生取得畢業資格的必要條件。課程學分主要根據課程類別及學時數確定。原則上,課堂教學(含實驗)一般以16學時為1學分,實踐教學環節(課程設計、生產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一般以1周或1.5周為1學分,具體以培養方案為準。
本校實行選課(選教)制。具體按照《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選課管理辦法》執行。學生每學期修讀課程的總學分一般應控制在15-30學分。學生可根據專業培養方案、課程學期安排以及個人學習能力、學習進度等情況,合理選修每學期的課程。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學生可以跨年級、跨專業選修課程。
本校實行學業預警制度。學校按學年(每修業兩學期為一學年)根據學生實際取得的有效學分(對照下表),對未達到最低學分要求的學生視情況分別給予警示、留(降)級和退學處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學生本人(對于未成年的學生,同時將通知副本送達其監護人)。學業清理及學籍處理工作一般在清理當學期第八周之前完成。
學業預警學分標準
修業年限 (每修業兩學期為一學年) |
累計獲得有效學分 |
||
警示 |
留(降)級 |
退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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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年 |
低于30 |
低于25 |
低于15 |
第二學年 |
低于70 |
低于55 |
低于45 |
第三學年 |
低于110 |
低于85 |
低于75 |
第四學年 |
達不到畢業要求 |
低于115 |
低于105 |
第五學年 |
達不到畢業要求 |
/ |
低于135 |
課程考核與成績記載
學生必須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各教育教學環節(以下統稱課程)的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方能取得學分;累計學分及學分構成(按專業培養方案要求)作為學生學籍處理、畢(結)業的依據。課程考核成績、學分、補考及重修次數、平均學分績點均記入學生成績表,并歸入本人學籍檔案。
為了更好地評價學生修讀課程的數量和質量,學校實行學分績點制。用平均學分績點作為評價學生學習成績優劣的主要指標,是評優和推免研究生的主要依據。
本校對學生的學業成績予以真實、完整記載,出具的學生學業成績單,以每門課程獲得的最高成績顯示,但對有補考、重修記錄的課程,標注補考、重修次數(形如“補X重Y”,其中X、Y分別代表補考、重修的次數)。
轉專業
學生在本科專業一年級(或二年級)可自愿申請轉專業,高考文科學生只能轉入文科類或文理兼收專業,高考理科學生只能轉入理工科類或文理兼收專業;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不得轉專業;不得跨校區轉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學生轉專業具體按《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執行。
獎勵與處分
對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造、體育競賽、文藝活動、志愿服務及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學校給予表彰和獎勵。獎勵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辦法,具體按《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獎勵辦法》執行。
本校嚴抓考風、學風,凡考試違紀、作弊(含協同作弊)的,取消考試資格,課程成績記為“違紀”或“舞弊”,并根據違紀、作弊的情節,按照《西南石油大學學生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給予相應的處分。
對學生的獎勵、處分材料,學校真實完整地歸入學校文書檔案和本人檔案。
備注:以上內容摘選自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學校管理工作具體按照有關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