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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優良校風學風的形成,激勵廣大學生奮發向上、全面發展,提高育人質量,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565 號)、《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獎勵辦法》(西南石大學〔2017〕28號)和《關于做好2016-2017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我院現啟動2016-2017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評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
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篤學獎學金、奮進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川西水利獎學金。
二、評選原則
(一)除“優秀學生獎學金”“奮進獎學金”以外,同一學年本科學生每人最多只能獲得一項獎學金,不允許兼得;研究生請按照各項獎學金協議有關規定執行。
(二)獲得獎學金的同學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助學金,申請各類勵志獎學金的同學必須獲得2016-2017學年助學金。
(三)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各項獎學金的評定依據統一為2016-2017學年平均綜合測評成績,再結合各項獎學金的具體評選條件(研究生除外)。
(四)大一和本學年專升本學生不參評各項獎學金。
三、各項獎學金基本情況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網絡系統評審)
1.獎勵對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獲得2016-2017學年助學金。
2.獎勵標準:5000元/人。
3.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上學年無不及格科目,學分績點排名與綜合測評排名原則上應位于前10%,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須在上學年度(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以獲獎證書落款時間為準)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表彰獎勵。需提交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校級表彰獎勵認定標準依據《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獎勵辦法》(2016年《學生手冊》)第九條、第十條第一款中所列獎項,且證書須蓋有學校黨委、行政公章,“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部”須蓋有校團委公章。
4設獎單位(個人):政府設定。
(二)校長獎學金
1.獎勵對象:全日制本科四年級學生。
2.獎勵標準:6000元/人。
3.申請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并實踐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2)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誠實守信,團結同學,尊敬師長,模范遵守和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3)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前六期無不及格科目,前六期學分績點排名與綜合測評排名原則上都必須位于前10%。
(4)對于前六期學分績點與綜合測評中任何一項排名沒有進入前10%,但前六期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校長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特別優秀”解釋參照國家獎學金)。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體質測試成績達到 “合格”標準。
4.設獎單位(個人):西南石油大學。
(三)篤學獎學金
1.獎勵對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級及以上學生
2.獎勵標準:3000元/人。
3.申請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并實踐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2)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誠實守信,團結同學,尊敬師長,模范遵守和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3)學習成績優異,參評學年學分績點排名列專業年級前茅,且綜合素質測評排名列專業年級前20%。
(4)完成參評學年教學計劃安排的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學年所修課程(包括出于各種原因進行重修的必修課程)無不及格現象。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體質測試成績達到 “合格”標準。
(6)原則上依據學分績點排名確定。
4.設獎單位(個人):西南石油大學。
(四)奮進獎學金
1.獎勵對象:全日制三、四年級本科學生。
2.獎勵標準:1000元/人?年。
3.申請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并實踐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2)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誠實守信,團結同學,尊敬師長,遵守和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當學年未受過任何處分。
(3)不甘落后,積極進取,學習成績進步明顯;或在其他領域取得明顯進步或突出貢獻。
(4)完成參評學年教學計劃安排的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學年所修課程(包括出于各種原因進行重修的必修課程)無不及格現象。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體質測試成績達到 “合格”標準。
4.設獎單位(個人):西南石油大學。
(五)中國石油獎學金
1.獎勵對象: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本科生。
2.獎勵標準:6000元/人。
3.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了解中國石油企業文化,認同中國石油企業精神以及價值取向,積極參加社會公益和社會實踐活動;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優秀獎”獲得者綜合測評排名必須位于前30%,“特困獎”獲得者綜合測評排名必須位于前50%,“特困獎”獲得者必須從獲得2016-2017學年度助學金的同學中產生。
4.設獎單位(個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六)川西水利獎學金
1.獎勵對象: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本科生。
2.獎勵標準:4000元/人。
3.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完成參評學年教學計劃安排的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學年所修課程(包括出于各種原因進行重修的必修課程)無不及格現象;
(5)學習勤奮刻苦,認真鉆研,成績優異,參評學年學分績點和綜合測評排名均專業年級的前30%以內。
4.設獎單位(個人):成都川西水利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外國語學院
20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