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565 號)和《西南石油大學學生資助辦法》(西南石大學〔2017〕20號)的相關規定,根據《關于做好2017-2018學年本科生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外國語學院現啟動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定原則
(一)本學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內,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同學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社會資助助學金,但社會資助助學金不允許兼得。
(二)國家助學金評定分一、二、三等,金額分別為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
(三)加強對學生的感恩教育、誠信教育和社會責任感教育,組織申請助學金的學生簽訂“愛心傳遞承諾書”,并鼓勵、督促學生于本年內兌現承諾;對于去年簽訂承諾未履行的學生,同等條件下,本次評選降等處理。
二、國家助學金基本情況(網絡系統評審)
1.資助對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資助標準:
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
3.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6)本學年(2017-2018學年)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4.設獎單位(個人):政府設定。
三、注意事項
(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直接納入困難學生庫,直接享受國家助學金,并優先考慮高資助標準。
(二)學院專門設立投訴渠道,請全院師生對本次評選過程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實名制投訴。投訴地點:思學樓A408,投訴電話:83032039.
外國語學院
20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