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4月28日實驗室安全緊急會議精神,按照巫校安排部署,結合化學化工學院實際情況,學院于4月28日下午,將巡視組移交的12條實驗室問題條款通知到學院群,發布了組織各實驗室進行自查工作,要求各實驗室按照《實驗室安全檢查對照表》進行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并提交《實驗室安全專項自查情況報告》。
4月29日,學院院長段明、分管實驗室工作副院長王林元及實驗中心相關負責人一行對明辨樓E區12-15樓、明德樓A區1-5樓及逸夫樓所有實驗室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檢查中發現的各實驗室主要問題為以下幾點:(1)部分實驗室實驗化學品使用臺賬不規范;(2)部分實驗室加熱設備上貼有易燃紙張;(3)部分實驗室無防爆柜或防爆柜置于不規范位置;(4)部分實驗室化學品混放。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各實驗室立即整改。學院檢查組于4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再次檢查各實驗室,檢查結果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