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教師法的修訂已納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部正結合綱要的貫徹落實,加快修訂工作。
每年九月十日為教師節,這是在教師法中明確規定的。教師法的頒布不僅明確了一個節日,更是在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993年頒布實施的教師法,共九章四十三條,對教師權利和義務、資格和任用、培養和培訓、考核、待遇、法律責任等分別作出規定。
據了解,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教師法中的一些條款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有必要進行修訂。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黃藤、馬杰等64名代表提出兩件議案,要求修訂教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