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遇到過被不良商家坑害的情況嗎?”“你是否主動維護過自己的權益嗎?”3月15日,又到一年一度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為響應今年的“新消費,我做主”消費維權主題,以增強在校學生有關消費的自我保護意識、增強法治理念、弘揚法制精神,我校法律協會在一食堂門口開展了《權益保護法》的宣傳活動。
“學會維權,不再忍氣吞聲!”法律協會的同學們早早來到一食堂門口進行進行宣傳,加之現場有獎競答的活動吸引了大批同學的參與。糖,筆,拉罐,筆記本,小小的獎品傳遞著法律的氣息,呼吁同學們樹立維權意識,學習維權知識。
“我們這個活動的主要目的是宣傳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并向同學們普及維權的相關知識。畢竟大家維權的意識普遍比較欠缺,隨著經濟的發展,消費水平越來越高,消費面也越來越廣,難免會在這方面遇到一些問題,所以可能就會想去了解相關的法律。而自從我國全面實行‘依法治國’以來,法律的作用就越來越大,我們想通過這種方式來幫助大家了解法律。”法律協會會長沈萌談到。
據了解,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學習到了“‘謝絕自帶酒水’‘最低消費’違反相關規定”、“商品沒有QS標志的是不正規的”、“‘商店保留最終解釋權’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等維權知識。
2015級工商管理的李茁瑩說:“我認為它不僅能我們的拓寬法律面,而且以參與游戲的形式學習維權知識,使我們樂在其中。并且這次活動使我們更加關注這方面的問題,促使我們主動學習與了解,提高了維權意識。”
據悉,該活動舉辦時間為兩天,將促進同學互相交流經驗和學習。(大學生全媒體中心 文/楊鴻竹 圖/鄭翔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