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負責擬定全校教學實驗室建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
⒉制定和完善實驗室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實驗室進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實驗室的考核、評估和獎懲。
⒊組織對實驗室建制的論證、調整、撤銷和上報審批工作。
⒋負責國家級、省級和校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的管理工作,組織示范中心建設培訓、申報、評估、驗收等工作。
⒌負責國家級、省級和校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建設和管理,組織中心建設培訓、申報、評估、驗收等工作。
⒍加強全校實驗室信息化建設,實驗室綜合管理系統建設及運行管理。負責處內信息化管理與QQ平臺信息收集處理。
⒎組織實施實驗教學改革與實驗技術研究相關工作。
⒏負責實驗室隊伍建設和管理,制定和實施實驗技術隊伍培訓計劃,協助人事處做好實驗室工作人員的編制核定及崗位聘任工作。
⒐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環保工作,監督檢查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組織實驗室的安全檢查,負責化學品存儲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檢查、實驗室人員的安全教育以及培訓、考核。組織實驗室三廢的回收及處理等工作。
⒑實驗室課外開放基金管理;負責大學生課外開放實驗項目的開題、答辯、中期檢查、驗收、評獎及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評選工作。
⒒負責對實驗室、實驗項目、實驗人員數據歸口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
⒓負責勞動營養保健等級的核定與保健費的計算和發放工作。
⒔配合財務處做好實驗教學經費的分配和管理。
⒕配合教務處做好實驗教學質量的監控和管理及實驗教學大綱修訂等工作。
⒖負責全校實驗用房的規劃、調配、管理;負責組織實驗室的搬遷工作;開展實驗用房有償使用工作。
⒗組織全校實驗技術成果獎、實驗室及個人先進獎的評審工作。
⒘完成處長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