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學院:
為深入落實《中共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寢室室風建設的實施意見》(西南石大委發〔2019〕12號,以下簡稱《室風建設實施意見》)精神,學校于2020年9月和12月分別設立并啟動了學生寢室室風建設示范項目(以下簡稱“室風建設示范項目”或“項目”)首批立項建設和特色寢室創建評選工作。現就做好首批項目結項驗收、第二批立項建設和2021-2022學年特色寢室創建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批室風建設示范項目結項驗收
1.請2020年首批學生寢室室風建設示范項目負責人(詳見附件1.1)對照示范項目申報書,全面梳理立項建設開展情況,總結活動經驗與做法,查找問題和不足,準備以下相關材料(紙質版與電子版各1份):
(1)《室風建設示范項目驗收評估表》(附件1.2)
(2)《室風建設示范項目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1.3)
(3)其他支撐材料(如視頻、圖片、新聞報道、獲獎證書等):
①本項目有代表性的圖片不少于5張;
②本項目在學校新聞網及以上媒體專題新聞報道不少于2篇;
③其他視頻或有代表性的支撐材料;
④總結分析報告(重點以數據、圖表等方式對項目實施前后的情況、成效與不足等進行對比分析)。
2.所有結項驗收材料請于2021年9月29日前,經學院黨委審批后,報學工部大學生教育管理科,其中書面文檔交至思學樓AB202,電子文檔發至[email protected],聯系人及電話:趙家輝83032213、鄭帥83032827。
二、第二批室風建設示范項目申報立項
(一)實施主體和面向對象
項目以學院為單位組織申報和實施,面向本院本科生、研究生,要求至少覆蓋本院50%以上學生寢室。
(二)選題范圍與立項要求
1.主題范圍
項目具體名稱自擬,要求圍繞“愛校如家 建舍我家”的建設主題,在“臟亂差”及安全隱患整治、垃圾出樓與分類、良好寢室學風培育、學生起居習慣養成、寢室不良行為管控、思政力量下沉到學生第一線等方面選擇1~2個作為切入點,以項目化推進的方式加強學生的行為養成、勞動意識、作風紀律、信仰信念等教育。
備注:原則上一般化、泛泛化開展的寢室文化節、寢室裝扮或設計美化等表層活動,不納入室風建設示范項目的主題范圍。
2.立項遴選重點考察內容
(1)突出室風建設,主題鮮明。圍繞室風建設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結合本院學科專業特點和學生住宿分布等因素,突出問題導向,強化靶向思維,著力解決室風建設中的痼疾頑癥,有明確的工作針對性。
(2)項目思路清晰,操作性強。具有較系統的內容設計和可行的實施載體,思路新穎、目標明確,具有實踐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夠在項目預定期限內完成。
(3)受益覆蓋面大,效應明顯。項目覆蓋面廣,學生樂于參與、便于參與,學生受益面大,項目實施后有明顯的正向變化,具有較強的教育功能和效果,能夠形成特色長期開展或輻射推廣。
(三)立項數量與資助標準
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本批擬設立重點項目1—3項(可空缺)、一般項目7—10項。根據項目申報質量,可在此基礎上適當增加或減少立項數量。
學校將對批準立項的項目給予一定經費資助作為引導基金(各項目實際資助經費額度以審批結果為準),鼓勵各學院結合本單位和工作實際,配套投入或爭取社會支持,用于項目建設。
(四)立項申報與審批安排
1.2021年10月11日前,各學院按照《室風建設實施意見》要求和本通知說明,自愿申報并填寫提交《室風建設示范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2.1,每個學院最多申報2項,每個項目填寫一份申報表)到學工部學生科(思學樓AB202,聯系人及電話:趙家輝83032213、鄭帥83032827),同時將申報書電子文檔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2.2021年10月16日前,學工部組織有關專家,依據申報材料對各個項目進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批準立項名單。
(五)項目建設與驗收評估
1.項目建設
(1)每個項目的執行時間一般為一學年(原則上在當年秋季學期開學立項建設,當年12月中下旬中期檢查,次年6月30日前結項驗收)。
(2)項目實施應側重于內涵建設和具體實踐,淡化理論研究,防止表面化、形式化、不可持續的一般性活動。要立足室風建設實際,創新內容、形式和手段,使項目實施取得實際效果。
(3)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加強宣傳和總結,除在學校新聞網及以上媒體宣傳報道外,要以數據、圖表等方式對項目實施前后的情況、成效與不足等進行對比分析并形成總結報告。
2.中期檢查
每年12月30日前,項目負責人填寫《室風建設示范項目中期檢查表》(附件2.2),并附上項目階段性成果,交學工部。學工部組織有關專家開展中期檢查,中期檢查合格的項目可繼續進行,不合格的項目予以撤項。
3.結題驗收
項目建設期滿,由項目負責人提交項目驗收評估表、經費支出明細和其他支撐材料(如視頻、圖片、新聞報道、總結分析報告等。
4.經費劃撥
對驗收合格的項目,按照立項審批額度分期劃撥項目經費;對未按要求完成項目建設任務或未達到驗收要求的項目,學校除視情況降低或取消經費支持外,可根據實際情況暫停該單位下學年項目申報資格。
三、2021-2022學年特色寢室創建工作
(一)參與對象
校本部全體在校中國籍本科生、研究生寢室
(二)“特色寢室”評選標準
1.“特色寢室”包含學習示范型寢室、升學深造型寢室、先鋒模范型寢室、科技創新型寢室、實踐服務型寢室、衛生標兵型寢室。
2.特色寢室評選除需滿足基本標準外,還要符合對應類別的特色標準(詳見附件3.1)。
(三)創建評選流程
1.啟動創建。各學院可在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面向本院全體學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積極啟動創建工作。
2.學院組織申報。各學院可在2021-2022年春季學期推薦提交特色寢室申報書。各學院推薦申報各類型特色寢室的總個數原則上不超過本院本科生、碩士生寢室總個數的30%(每類特色寢室推薦申報的比例不超過本院本科生、碩士生寢室總個數的10%),具體申報辦法及要求另行通知。
3.學校評審。學工部會同相關單位組織有關專家,依據申報材料對各個寢室進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各類特色寢室。
4.公示表彰。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批準,進行公開表彰并對獲評寢室掛牌、對學生發放榮譽證書。
5.宣傳推廣。通過學校公告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對當選特色寢室進行廣泛宣傳。
黨委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