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大學〔2021〕50號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樹立優良的校風學風,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管理辦法》(西南石大學〔2021〕43號)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新、文體競技、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個人和先進集體,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在本校正式注冊并參加正常學習活動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四條 先進個人(集體)評選種類有:
(一)先進個人:
1.十佳三好學生;
2.三好學生;
3.十佳優秀學生干部;
4.優秀學生干部;
5.優秀畢業生;
6.優秀團員;
7.優秀團干部;
8.優秀青年志愿者;
9.社會實踐優秀個人。
(二)先進集體:
1.十佳班級;
2.先進班級;
3.易班十大網絡班級;
4.五四紅旗團支部;
5.優秀團支部;
6.青年志愿者行動先進集體;
7.社會實踐成果展獲獎團隊;
8.社會實踐優秀團隊;
9.學生特色寢室。
(三)飛翔獎
第五條 對為國家、社會、學校做出特殊貢獻或贏得榮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條 “十佳三好學生”的評選
(一)評選范圍: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本科學生。
(二)評選條件:
1.政治素質強,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誠實守信,團結同學,尊敬師長,模范遵守和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3.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工作,善于學習和吸收新知識,有較強的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
4.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學習,成績優異,參評學年兩個學期均獲得優秀學生一等及以上獎學金;
5.在班風、學風建設及集體事務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受到廣大師生的普遍好評;
6.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體質測試成績達到學校體委規定的“良好”標準。
(三)評選辦法:每學年評選一次,由學院按學院學生總人數的0.1%推薦,不足1人按1人計,學校責成黨委學生工作部(處)負責組織答辯后評定。
第七條 “三好學生”的評選
(一)評選范圍: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本科學生。
(二)評選條件:
1.政治素質強,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誠實守信,團結同學,尊敬師長,模范遵守和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3.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學習,成績優良,參評學年兩個學期連續獲得優秀學生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4.在班風、學風建設及集體事務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受到廣大師生的普遍好評;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體質測試成績達到學校體委規定的“良好”標準。
(三)評選辦法:每學年評選一次,由學院按評選條件推薦。
第八條 “十佳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
(一)評選范圍: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本科學生。
(二)評選條件:
1.政治素質強,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誠實守信,尊敬師長,模范遵守和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3.關心班級同學,熱情為同學服務,能處理好班級同學之間的關系,為班級營建良好的學習氛圍;
4.工作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在各項集體活動中起到骨干帶頭作用,在同學中威信較高。在參評學年擔任學生干部一學年整,且兩學期工作考核為“優秀”;
5.學習目標明確,成績良好,能較好地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參評學年至少有一學期獲優秀學生三等及以上獎學金,且完成參評學年教學計劃安排的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所修課程(包括出于各種原因進行重修的必修課程)無不及格現象;
6.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體質測試成績達到學校體委規定的“良好”標準。
(三)評選辦法:每學年評選一次。“十佳優秀學生干部”由學院按學院學生總人數的0.1%推薦,不足1人按1人計,學校責成黨委學生工作部(處)負責組織答辯后評選審定;“優秀學生干部”由學院按專業年級學生人數的5%以內推薦。
第九條 “優秀畢業生”的評定
(一)“優秀畢業生”分省、校兩級,省級優秀畢業生在校級優秀畢業生中擇優推薦。
(二)評選條件:
1.政治素質強,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能模范地遵守《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遵紀守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品德優良,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在校期間未受任何處分,未留降級,無不誠信記錄;
2.在校期間曾被授予“十佳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十佳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等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至少二次;
3.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外語學習達到本科生畢業要求,四級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優先考慮;前三年平均綜合素質測評排名位于所在專業前1/2;前三年平均學分績點排名位于所在專業前 1/3;無補考記錄和已修未過課程;
4.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體質測試成績達到學校體委規定的“良好”標準;
5.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對自愿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國家重點科研單位、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就業、創業的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評選;
6.在某一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做出突出貢獻,在有關重大活動和比賽中為學校或學院爭得榮譽,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評選;
7.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誠實守信、履行協議,無弄虛作假、詆毀他人、不誠信簽約等行為發生;
8.省優畢業生原則上在校級優秀畢業生的基礎上產生。
(三)評選比例:省級“優秀畢業生”人數控制在專業年級總人數的4%,校級“優秀畢業生”控制在專業年級總人數12%以內。
(四)省級“優秀畢業生”由省教育廳頒發“四川省優秀大學畢業生”榮譽證書,校級“優秀畢業生”由學校頒發“西南石油大學優秀大學畢業生”榮譽證書。
第十條 “青年志愿者行動先進集體及優秀個人”“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團支部”“五四紅旗團支部”“社會實踐先進集體及優秀個人”每年度評比一次,由共青團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負責評定,評定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 “十佳班級”“先進班級”“易班十大網絡班級”每學年評選一次。評定細則參照《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先進班級評選辦法》《西南石油大學易班十大網絡班級評選辦法》。
第十二條 學生特色寢室結合創建工作,每學年評選一次,具體辦法按照《西南石油大學學生公寓特色寢室評選細則》執行。
第十三條 “飛翔獎”的評定
評定辦法另見《西南石油大學“飛翔獎”評定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為確保評選結果的公開、公平、公正,所有評選工作遵循自下而上、民主評選的原則,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個人或集體按申報要求提出書面申請;
(二)輔導員審核相關申報材料,按照評選辦法要求組織班級(或年級、專業)層面的民主評議、推薦工作;
(三)所在學院學生工作小組組織初評,確定擬推薦人選名單,在全院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學校相關部門;
(四)學校相關部門依職責歸口審核,按程序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獲獎人選名單;
(五)主管領導批準并簽署相關表彰決定。
第十五條 學生個人或集體對評選結果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公示文件發布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公示文件發布單位應在接到異議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及時做出調整。
第十六條 學校對學生個人和先進集體的評選表彰,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突出精神獎勵的原則,表彰獎勵一般采取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章或證書、發放獎品或獎金等形式。
第十七條 已獲獎勵的學生,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以撤銷其榮譽稱號、追回已頒發的證書、獎章、獎金、獎品等。
(一)觸犯國家法律法規;
(二)違反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
(三)申請材料弄虛作假,有不誠信行為。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獎勵辦法》(2018年修訂)同時廢止。其他有關辦法、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九條 本辦法中所列學生評選項目,制定有專門評選辦法或上級文件另有要求的,其評選程序按相關專門辦法或上級文件要求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黨委學生工作部(處)、校團委、招生就業處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解釋。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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