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學校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關于2021屆畢業生離校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畢業生最晚須于2021年6月19日離校,確因特殊事由需緩離校并在學生宿舍短暫住宿(以下簡稱“緩離校在宿舍暫住”)的,需按要求辦理相關申請、審批手續,現將相關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緩離校在宿舍暫住的受理范圍
1.參加2021年春季學期校內課程考試的2021屆畢業生;
2.畢業緩答辯的2021屆畢業生;
3.其他特殊原因需緩離校的2021屆畢業生。
備注:暫緩離校學生最晚須于7月7日離校。
二、緩離校在宿舍暫住的辦理程序
1.屬于上述受理范圍且確有緩離校在宿舍暫住必要的2021屆畢業生,由本人下載填寫《畢業生緩離校并在學生宿舍短暫住宿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填寫一式兩份,詳見附件1),經學院審批并蓋章后,帶上《審批表》1份及本人有效證件到到后勤學管中心(后勤綜合樓412室)落實住宿安排。
2.請各學院在6月19日前首次報送本院緩離校在宿舍暫住學生信息匯總表(樣表見附件2)紙質版到學工部學生科,匯總表電子版同步發到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人:趙家輝,電話2932,思學樓A207-2。首次報送后,后續名單如有新增或調整,請及時報送最新匯總表電子版。
三、有關要求及特別說明
1.對已考取本校碩士、博士研究生的2021屆畢業生,因畢業生宿舍暑期集中修繕、其他宿舍可供周轉的床位有限等原因,暑假期間學校不為其提供校內學生宿舍,請各學院面向相關學生做好解釋說明工作。該類學生畢業離校時,行李可自行處理或打包存放在學校指定的地點(行李存放具體安排以后勤服務總公司通知為準)。
2.畢業生緩離校在宿舍暫住期間,須服從常態化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和有關要求。如出現發熱、頭痛、嘔吐、腹瀉、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等癥狀,須第一時間報告輔導員、所入住宿舍管理員或校醫院(028-83033120),并遵醫囑處理。
3.各學院要按照學校要求,繼續做好尚未離校學生的教育管理及安全穩定工作(緩離校在宿舍暫住學生的宿舍安排,由后勤學管中心反饋給各學院)。如遇突發情況,應按程序及時向學校報告。
特此通知。
黨委學生工作部(處) 后勤服務總公司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