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深入推進依法治校,規范學生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合法權益,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西南石大學〔2019〕68號)、《西南石油大學國際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西南石大學〔2019〕69號)、《西南石油大學解除學生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西南石大學〔2019〕70號)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學生日常違紀(不含考試違紀、作弊)處分及解除處分發文相關材料的報送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學生日常違紀紀律處分發文需報送的相關材料
(一)紀律處分發文前置審批
1.學生本人撰寫檢討或情況說明(使用打印紙或信箋紙手寫;內容應對違紀事實做出詳細說明,并在此基礎上剖析思想、找出根源,體現認錯態度和下一步的改正承諾,學生本人簽字并落款日期);
2.學院填寫學生違紀事實認定及紀律處分審批表(中國學生、國際學生日常違紀分別填寫附件A1、A2),經學生本人確認違紀事實、明確是否申辯后(如有申辯,學院須復核并形成結論),經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審查、簽名、蓋章后,會同學生檢討書及關于違紀事實的其他證據材料交學工部(處)。
(二)提交處分發文相關材料
學工部(處)審核通過后,通知學院提交以下處分發文材料:
1.西南石油大學發文稿紙(填寫模板參見附件A3);
2.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紀律處分文件正文(模板參見附件A4)。
二、學生日常違紀解除處分發文需報送的相關材料
(一)解除處分發文前置審批
學生填寫《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解除審批表》(中國本科生、研究生填寫B1,國際學生填寫附件B2),經學院按程序開展民主評議、填寫審核意見后,會同其他支撐材料報學工部(處)審批。
(二)提交解除處分發文材料
學工部(處)審核通過后,通知學院提交以下發文材料:
1.西南石油大學發文稿紙(填寫模板參見附件B3);
2.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解除文件正文(中國學生、國際學生解除處分文件模板分別為附件B4、附件B5)。
三、其他說明
1.涉及學生日常違紀給予(解除)處分材料的接收方式如下:
學生類別 |
受理科室 |
辦公地點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中國本科生 |
學生科 |
思學樓AB202 |
鄭 帥 |
83032827 |
中國研究生 |
研工辦 |
思學樓A207-1 |
秦海洋 |
83032149 |
國際學生 (含本科生、研究生) |
學生科 |
思學樓A207-2 |
趙家輝 |
83032932 |
2.涉及學生考試違紀、作弊等違紀給予(解除)處分材料按教務處、研究生院等相關單位要求執行。
黨委學生工作部(處)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