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2016年暑假即將來臨,為確保同學們平安祥和地度過假期,根據學校通知精神,現將做好學期結束以及暑假期間有關學生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有關時間安排
1.6月27日至7月6日為學生期末考試時間,7月7日至9月1日為學生暑假時間(安排有暑期實習、實訓的,以實習、實訓教學安排為準),9月2-3日報到注冊,9月4日學年鑒定,9月5日(星期一)正式行課。
2.7月9日為教師上報考試成績的截止時間,教職工輪休時間為7月9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班。
3.學生重修、補考有關事宜由教務處另行通知。
二、放假期間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學生考風考紀教育
1.期末考試臨近,請各學院督促學生認真復習,并做好考風考紀教育,堅決杜絕考試違紀、作弊行為的發生。
(二)做好暑假留校學生工作
2.各學院要加強對留校學生的組織管理,積極組織同學們利用現有條件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使留校學生在學校度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假期。同時,要告知留校學生需注意的安全事項、遇到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要特別關心留校貧困生的學習和生活狀況,讓學生感受到學校的關懷。
(三)做好暑假值班安排
3.請各學院及早做好學生工作隊伍的暑假值班安排(模板見附件),并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10:00前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放假期間各值班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必須保證完成假期日常工作和上級臨時交辦的工作。
(五)加強假期的安全教育
4.放假前各學院要通過專門會議對全體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提示學生在個人外出時,要遵守社會公德,自覺維護社會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火、防盜、防搶、防騙,做好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防范措施。
5.學校明確反對學生參加戶外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登山、攀巖、漂流等;嚴禁學生私自包車外出,嚴禁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
6.原則上各學院不得組織學生到校外開展集體活動。在校內組織的各類學生集體活動,要有相應的安全預案,要精心組織、嚴密部署,確保活動安全有序的完成。
7.要特別做好暑假留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間嚴禁留校學生酗酒、打麻將、晚歸、夜不歸宿、留宿外人,要嚴防各種違紀行為的發生,做好寢室防火、防盜、防騙工作;要動員學生黨員、學生干部等骨干隊伍主動維護放假期間的正常秩序,及時掌握學生信息、及時上報突發事件。
附件 學工部(研工部)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