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清明節即將臨近,根據學校《關于2017年清明節放假的通知》要求,現將放假期間有關學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安排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4月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上課),上4月3日(星期一)的課。
二、放假期間的工作要求
1.放假前各學院要對全體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讓學生從思想上重視,提高防范意識、安全意識和穩定意識,同時要教育引導學生合理安排學習時間,做到勞逸結合。
2.放假期間學生離校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各學院對請假學生進行統一登記備案;留校學生實行每晚報告制度(寢室長—班長—輔導員);發現不假離校學生要及時向學工部(研工部)報告,并通過各種渠道與學生和家長取得聯系,查明原因并督促其返校,對無正當理由又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3.各學院放假期間不得組織學生集體出游,嚴禁學生私自包車外出,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漂流、攀巖及野外露營等。
4.放假期間嚴禁學生酗酒、打麻將、晚歸、夜不歸宿、留宿外人,嚴防各種違紀行為的發生,做好寢室防火、防盜工作。要動員學生黨員、干部骨干隊伍主動維護放假期間的正常秩序,及時掌握學生中的信息。
5.請各學院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學工部(研工部)值班安排將在學工隊伍群中發布。放假期間學生工作人員務必保證通訊暢通。
6.全校學生在4月4日18:00前必須返校,請各學院將本科學生和研究生的返校情況于4月4日21:00前以短信形式分別報至大學生教育管理科和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報送方式:**學院應到人數、實到人數、請假未到人數、不假未到人數),大學生教育管理科聯系人:秦海洋,聯系電話:13882030373,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聯系人:鄭帥,聯系電話:13568983653,凡沒有按時報送的,將如實記載。各學院要準確掌握未返校學生的姓名、未返校原因、及時與學生本人或其家長取得聯系,敦促學生盡快返校學習。
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處)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