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學分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現將《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2》(個人實踐)學分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本科2014級全體同學
二、認定時間
按西南石油大學2017年秋季學期課表執行。
三、課程描述
《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2》要求學生在大學期間以個體或小組形式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累計實踐時間不少于兩周,主要圍繞志愿服務、勤工助學、就業見習、創新創業等主題開展。
四、認定內容
學生以個體或小組形式開展的科普宣傳、政策宣講、文化傳播、文藝演出、幫殘助困、勤工助學、社會調查、專題調研、法律援助、醫療衛生服務、生產勞動、課題合作、科研攻關、科技指導、創業實踐、科研創新實踐等“項目類”實踐活動;以及個體分散到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區開展的“體驗式”實踐活動;以及其它個體或小組進行的社會實踐活動。
其它課程教學要求的實習、實踐環節不在認定內容范圍內;已經用于認定《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1》課程學分的團隊社會實踐不在認定內容范圍內。
五、認定程序
(一)學院成立大學生社會實踐學分認定考核小組,由主管學生工作院領導任組長,分團委書記任副組長,其他輔導員(任課教師)為成員,負責認定本院學生的《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2》課程學分。
(二)學院通知學生下載并填寫《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2》學分認定申請表,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交任課教師處。
(三)任課教師根據學生提交的認定材料,確定是否符合學分認定內容的要求范圍,并進行評分,評分按百分制進行。
(四)按照學校教務處規定提交成績及課程教學歸檔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及時通知學生下載《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2》學分認定申請表,并指導學生填寫。
(二)經他人反映或抽查回訪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包括虛造、偽造社會實踐經歷,或虛造、偽造社會實踐報告或輔助性證明材料,成績一律認定為不合格,并按學校有關違反考試紀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三)涉及學分認定存在的問題和爭議由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學分認定考核小組全權負責解釋。
(四)請告知2014級全體同學,如不能按時獲得學分,將影響其正常畢業。
附件:《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2》學分認定申請表
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