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學分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現將《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1》課程(團隊實踐)學分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單報送
1、參加2016年寒假組織的團隊社會實踐且未進行學分認定的2012、2013、2014級本科生,由校團委直接提供名單,不需學院再次報送;
2、參加以往由校內相關單位組織的團隊社會實踐且未進行學分認定的2012、2013、2014級本科生名單由團隊組建單位報送,模板將上傳學工隊伍群共享,若無法下載,請直接與學生資助中心聯系。
二、認定程序
1、收集名單階段:請相關單位于2016年3月25日前提交需要認定學分的學生名單(跨學院組建的社會實踐團隊,由團隊組建單位負責完成團隊全體學生的學分認定工作),要求使用教務處提供的模板,不得擅自更改原表格式。
2、建立教學班階段:學工部(研工部)匯總各單位提交的名單后報教務處,由教務處為每位指導教師建立教學班級,學生自行選課,學生選課時要務必選擇選課表中對應的教師,避免錯選、漏選或多選,選課后指導教師登陸教務系統登錄學生成績(按百分制進行打分)。
3、教學材料歸檔階段:所有任課教師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歸檔材料,材料請交到思學樓AB201辦公室,時間另行通知。
材料清單:
(1)教務處常規要求的課程教學歸檔材料,學工部(研工部)收齊后統一交教務處學籍科;
(2)團隊立項登記表一份(采用校團委統一制定的表格)、社會實踐團隊報告一份、學生個人報告(指導教師要在個人報告上打分)。
三、注意事項
1、已經獲得《大學生社會綜合實踐1》課程學分且再次參加團隊實踐的同學原則上不再重新報送,如再次報送并且獲得成績則需向教務處申請并按課程復修處理;
2、各單位要及時指導、督促教師按時完成相關學分認定工作;
3、每位指導教師每學期指導團隊數量不得超過5支,學生人數不得超過100人。
學工部(研工部)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