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至23日,由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主辦,重慶大學法學院和重慶大學西部環境資源法制建設研究中心共同承辦的第四屆海峽兩岸環境法研討會于重慶君豪大飯店隆重開幕。此次研討會旨在加強海峽兩岸法學界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兩岸環境法理論與實踐的發展。我法學院王浩博士應邀參加此次研討會并作專題報告。
此次研討會以“合作治理時代環境法的發展與實踐”為主題,深入探討在全新的治理時代中環境法的理論如何發展以及如何在實踐中發揮實際作用。來自海峽兩岸的環境源法學專家學者60余人參加了此次研討會。
其中,在第四場的發言中,我院王浩博士以“環境風險合作監管的行政法回應”為題作了報告。在報告中他提到,環境風險亟需政府監管,然而,傳統的監管模式難以滿足現實的監管需求,有必要建立合作監管模式回應監管實踐。王浩博士的報告引起了海峽兩岸環境法專家學者的共鳴,得到了與會學者的好評。
此次環境研討會的召開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在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背景下,通過合作治理推動環境法理論與實踐的發展。我院王浩博士參加本次研討會體現了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在環境、資源、能源學術研究中的重要貢獻以及為推動環境法制建設作出的積極努力。此次活動的參加,也進一步推動了我院與大陸兄弟院校法學院以及臺灣地區法學院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圖一:王浩博士出席研討會
圖二:王浩博士作報告
文、圖/姜濤
法學院團委宣傳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