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2007]8號文件《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校學字[2007]59號文件(附件2)《西南石油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要求,為了準確掌握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情況,更好地開展2015-2016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特下發通知。
一、調查對象: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情況的非畢業班學生
二、開展時間:2015年暑假期間
三、具體程序:
1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年9月進行一次,在每年6月,需要申請認定的學生要如實填寫《西南石油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簡稱調查表),
《調查表》可在學生資助中心網站下載;
2
、利用暑假期間,持填寫好的
《調查表》
到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或鄉、鎮級政府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
3
、
上學年已經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不需再重新提交《調查表》,只在下學期開學時提交《西南石油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4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的其它工作在下學期開學后另行通知。
學生資助中心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