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地新疆學生工作辦公室文件通知,現啟動我校2016-2017學年“新疆少數民族特殊困難學生資助金”評定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新疆籍少數民族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有關企、事業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學生不在此資助范疇內。
二、資助標準
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
三、申請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堅持 “四個認同”;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維護祖國統一和各民族的團結;
4.遵守高等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大學生守則;
5.學習刻苦努力,積極進取,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
四、評審程序
1.申請資助的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新疆少數民族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申請表》,經輔導員審核確認,由所在的二級學院負責進行初評,確定初評人員名單及等級,并將初評結果報送學生資助中心;
2.學生資助中心匯總各學院報送的初評人員名單及等級,組織召開學校層面評審會議,對初評結果進行差額審批,最終確定擬資助人員名單及等級,全校公示五天無異議后發放相應的資助款額。
五、工作要求:
1.本次申請指標是根據各學院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人數劃分,學院實際申請人數可少于劃撥指標數,但不得超過。
2.各學院申請一等資助的學生不得超過下撥指標的20%,申請二等資助的學生不得超過下撥指標的30%,不足1人按1人計。
3.請于12月28日前完成學院初評及材料報送工作,各學院將各種材料匯總后報學生資助中心,報送材料包括:
(1)按字段“學院、專業、年級、姓名、學號、身份證號、性別、民族、政治面貌、家庭情況簡介、2016-2017學年國家助學金等級、上學年不及格課程門次、本次申請資助等級、銀行卡卡號、開戶銀行名稱”制作匯總表,銀行卡卡號必須以學校財務系統中學生簽約賬戶一致,課程統計范圍為參與計算學分績點的課程,要求報送電子文檔;
(2)學生申請表(附件二)一式一份,要求紙質文檔,頁數不夠可附頁;
(3)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可交復印件。
六、未盡事宜可咨詢學生資助中心,電話028-83035498。
附件一:2016-2017學年新疆少數民族特殊困難資助指標分配
附件二:新疆少數民族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申請表
學生資助中心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