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學院: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管理辦法》(西南石大學〔2019〕77號)有關規定,現啟動2025年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定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參評范圍
在正常修業年限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檔案轉入我校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擬于2025年7月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二、評定名額及獎勵標準
每年評選不超過20名碩士研究生、不超過10名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碩士研究生2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的獎勵。
各學院推薦參加校級答辯評審的研究生人數須不超過學校劃撥名額(詳見附件1)。
三、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科研成績優異,綜合能力突出,全面發展并積極投身科學研究,積極參加各類學科競賽、社會工作、文化活動、社會實踐、體育文藝競賽和志愿服務,并取得突出工作業績或成績者;參評研究生的綜合表現應得到學院領導、老師和同學的高度認可;同等條件情況下,研究生在全國“挑戰杯”科技競賽和創業大賽、全國性行業或學科領域的學術科技競賽或實踐活動、“全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活動”等重要國家和省部級獎勵獲得者參評時予以重點考慮;
5.參評對象在本學段內須至少獲得一次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培養計劃所選課程(所有課程均以第一次考試成績計算)不得有重修、補考記錄;
6.參評對象在校累計修業時間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基礎修業年限。
有以下情節之一者,學校有權取消校長獎學金參評資格:
(1)在學期間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者;
(2)在學期間有違紀現象,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3)出現論文抄襲、造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4)申報材料不實、弄虛作假者;
(5)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四、評定程序
學生本人申請→學院初評、公示→學校答辯評審、公示→學校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評審具體要求按照《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執行。
五、時間安排及報送材料
(一)時間安排
3月21日前,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材料(附件2、3);
4月2日前,學院完成初評、公示等工作;
4月10日前,學校組織完成答辯評審,公示獲獎名單。
(二)報送材料
評審材料電子檔(附件2、3)通過【數字學工】平臺→【材料報送】→“2025年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材料申報”報送,紙質檔(附件2)交至思學樓AB201。
六、有關說明及注意事項
1.申報材料中碩士生僅填寫碩士階段的情況,不得填寫本科階段內容;博士生僅填寫博士階段的情況,不得填寫本科階段和碩士階段情況,直博生或碩博連讀生則從碩士階段開始填寫。課題、論文、專利等成果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14日。
2.申報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符合示例格式,存在明顯錯誤、弄虛作假、格式不規范或者填寫規定以外內容的,可取消其參評資格。
3.各學院要在充分宣傳告知的基礎上,認真組織開展評定工作,確保推薦的研究生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突出、綜合素質過硬。
4.研究生若對學院推薦或者學校評定結果有異議,可在相應公示期內以實名形式提出書面申訴,學校原則上不接受匿名以及越級申訴。
5.對于已獲得校長獎學金,因故未能一次性通過學位論文答辯或未能如期畢業者,學校將撤銷其榮譽稱號并收回獎金。
6.未盡事宜請聯系:學生資助管理科,電話:83032149,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