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學院:
根據工作需要及以往慣例,現將做好2024年暑假及秋季開學學生資助相關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提醒學生做好秋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材料準備
根據認定程序及有關辦法,請各學院提醒相關學生做好2024年秋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材料準備。相關事項如下:
(一)認定范圍:我校正式注冊并參加正常學習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認定對象:學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
(三)資料準備:學生對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認定申請表》)項目和內容,利用暑期返鄉等契機與家長一起梳理家庭是否存在相關情況,必要時可到家庭所在地相關部門查詢,為秋季學期開學申請認定做好準備。
1.初次申請認定的學生若涉及下列情況,除準備《認定申請表》、相關量化測評表(秋季開學后另行發布)外,原則上均應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到所在班級評議小組:
(1)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應出具當地民政部門頒發的有效憑證(證件),并提供復印件;
(2)孤兒學生,應提供當地鄉鎮(街道)一級政府出具的證明;
(3)烈士子女,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復印件和戶口所在地區、縣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證明;
(4)優撫子女,應提供軍人的相關證件復印件及所屬部隊政治機關提供的相關證明;
(5)父母為殘疾者,應詳細說明殘疾程度,并提供殘疾證等相關證明;
(6)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者,應詳細說明重病起始時間、程度,并提供縣、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卡、醫療診斷書、住院證明等;
(7)遭遇嚴重自然災害或家庭成員、學生本人突遭變故造成經濟困難的,應詳細說明情況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8)高中階段經學校認定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等國家教育資助的大一新生,應提供高中學校出具的獲助證明(由經辦人員簽名、加蓋公章并提供有效聯系電話);
(9)其他可證明家庭經濟情況的有效材料。
2.在上一學年度已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可只提交《認定申請表》、相關量化測評表(秋季開學后另行發布);如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除提交《認定申請表》、相關量化測評表外,應重新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同時做好佐證材料原件接受查驗的準備),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現狀。
(四)其他說明
1.各學院應提前做好秋季學期認定工作的相關準備(如:班級評議小組的組建并公示、學院認定工作組的組建并公示、工作進度倒排等)。
2.轉專業、降級等涉及學籍異動的學生,以2024年秋季學期入學后所在學院和專業年級開展認定。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正式通知將在秋季學期開學初發布。未盡事宜請學院咨詢資助中心,聯系人及電話:嚴老師,028-83035498。
二、提醒研究生做好無固定工資收入認定材料準備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以往工作慣例,請各學院提醒全日制研究生利用暑假時間提前準備2024年秋季學期無固定工資收入認定申請材料。相關工作事項具體如下。
(一)認定范圍:我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二)結果運用:無固定工資收入認定結果將作為研究生參評國家助學金等相關資助項目的重要依據。所有申請參評國家助學金的研究生均應自覺、如實、按期參加認定。
(三)資料準備:研究生利用暑假時間,對照《研究生無固定工資收入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認定申請表》),準備相關證明或說明材料(詳見如下說明),秋季開學后按學院通知要求提交認定申請材料。
1.入學前身份為應屆畢業生且檔案已按期轉入我校的,申請無固定工資收入認定時,應如實填寫《認定申請表》(附件B1);
2.入學前身份為待就業人員,申請無固定工資收入認定時,除填寫《認定申請表》外,原則上還應提供原檔案寄存(管理)部門出具的待就業證明或社保部門出具的失業登記證或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待就業情況的材料(可參考附件B2);
3.入學前身份為已就業人員,申請無固定工資收入認定時,除提交《認定申請表》外,原則上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可參考附件B3);
4.當前存在享受單位繳納社保、納稅登記記錄或者名下持有公司股份并分紅、擔任公司職務并領取薪酬等情況的,如果申請無固定工資收入認定,除提交《認定申請表》外,還需提交相關情況說明。
特別說明: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須就相關情況做出說明并承諾對所作說明的真實性負責(承諾樣式可參考附件B4)。
(四)未盡事宜請學院咨詢研工辦,聯系人及電話:廖老師,028-83032149。
三、倡導學生安全就近參與暑期“勵志篤行”實踐活動
為引導廣大獲獎受助學生愛黨愛國、勵志成才、感恩奉獻,2024年暑期繼續實施“勵志篤行”實踐育人活動。相關安排如下:
(一)參與對象:全體獲獎受助學生(含國家和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等學生)。
(二)活動內容
1.擔任一次資助宣傳大使。通過回訪高中母校、進村入戶、云端直播講堂等線上、線下方式向學弟、學妹及身邊人介紹國家和學校資助政策和育人體系,解答資助政策疑問,同時也可現身說法,講述自己在國家資助政策幫助下安心學習、成長成才的故事,激勵學弟學妹們奮發圖強、拼搏追夢,考入理想的大學深造。
2.組織一次理論普及宣講。走進基層、邊遠地區、社區、農村、軍營等,面向廣大普通基層人民群眾和青少年群體,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對青年學生寄語和給青年學生回信等為主要內容,多種方式開展有內涵、接地氣、聚人氣的宣傳教育活動,講透創新理論、講好發展成就、講清形勢任務、講明發展前景。
3.參與一次公益實踐服務。通過參與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組織的公益活動、志愿服務、民族團結實踐等多種形式回饋社會,利用所學知識幫助他人。如:賽會服務、義務勞動、社區建設、敬老助殘、恤病助醫、法律援助、節水護水、禁毒教育、環保宣傳、文明監督及支教、支農、扶貧、助困等,用行動踐行對國家和社會的感恩之情。
4.開展一次社會調研觀察。把握時代脈搏,著眼民生需求及社會熱點,聚焦特殊群體實際需求和鄉村振興、教育關愛、愛心醫療、科技支農、基層社會治理、生態文明等,采用問卷收集、實地走訪、數據統計等方式深入開展調研,形成調研報告及問題解決方案,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決策建議,提高社會關注度,有效促進調研問題的落地解決。
(三)特別說明
1.加強引導,合理規劃。堅持學院引導和學生自愿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學院對參與學生應加強指導,引導學生結合自身實際選擇適當、可行的方式參與實踐活動,幫助學生在實踐中收獲成長。
2.強調安全,做好防護。堅持因地制宜、力所能及的原則,盡量在家庭所在地(暑假經常居住地)就近開展實踐活動,不得前往可能存在安全風險的地區開展實踐活動。
3.注重宣傳,及時報道。對學生參與實踐活動情況、成效和典型做法,鼓勵學院采用圖文、短視頻等形式,利用主流網站、新媒體平臺加強宣傳,營造濃厚資助育人氛圍。同時,學院可及時形成稿件報送至[email protected],資助中心將擇優推送發布。
(四)活動激勵
1.對符合《勞動教育與實踐》學生個人分散勞動認定標準的,經學生本人申請(含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可按相關標準給予認定計分。
2.對在資助政策宣傳、資助志愿服務、助力鄉村振興等方面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學生個人,在秋季開學后2周內可向學院申報參與“最美資助宣傳大使”、“最佳理論宣講員”、“最暖公益服務者”、“最強調研觀察人”評選。
學院初審后,于9月20日前將推薦參評學生申報表(附件C1、C2、C3、C4)、匯總表(附件C5)及短片作品電子版報送至資助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命名要求:學院簡稱+“勵志篤行”實踐活動)。
(五)活動實施過程中,如有需咨詢或協調事項,可與資助中心聯系。聯系人及電話:羅老師,028-83032912。
四、結合學院實際開展“家校關懷萬里行”家訪工作
1.各學院結合學院暑期工作總體安排,在確保安全出行的前提下,參照學校《“家校關懷萬里行”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訪工作方案(試行)》,做好線上或線下學生家訪相關工作。
2.家訪過程中要做好記錄(詳見附件D1,由學院留存);暑期家訪工作結束后,各學院要在秋季開學2周內簡要報送家訪工作開展情況總結(詳見附件D2),直接發送電子版(含相關圖片)到資助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命名要求:學院簡稱+2024暑假家訪情況)。
3.家訪工作實施過程中,如有需咨詢或協調事項,可與資助中心聯系。聯系人及電話:嚴老師,028-83035498。
黨委學生工作部(處)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