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校區各學院:
為樹立優良校風學風,激勵學生奮發向上、刻苦學習,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獎勵辦法》(西南石大學〔2019〕67號)及經濟責任審計、巡視、督查、巡查等工作對學生獎助原始材料查核的有關要求,現將做好2018-2019學年下學期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評選與發放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依據
《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獎勵辦法》。
二、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開展綜合測評。各學院按照《關于做好2019年秋季學期開學有關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本院學生2018-2019學年下學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
(二)學院評審推薦。各學院按照《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獎勵辦法》要求,按程序組織開展2018-2019學年下學期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評議(審)、推薦、公示等工作,公示無異議后在10月15日前將本院擬評名單及統計匯總表(樣表見附件1、2)報學工部學生資助中心匯總(同時報送紙質版、電子版各1份,紙質版經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交思學樓AB201,電子版發到[email protected]郵箱)。
(三)學校審核公示。學工部學生資助中心對各學院報送的擬評名單進行審核,按程序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獲獎人選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四)表彰及獎金發放。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學工部統一起草表彰文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印發;各學院嚴格按照表彰文件名單,填寫發放本院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并在10月31日前通過財務系統預約將獎金發放到學生銀行卡。
(五)材料歸檔備查。各學院打印財務系統發放獎學金的預約單(一式一份,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蓋章),交學工部學生資助中心匯編存檔;評選過程中其他原始材料由學院自行留檔備查。
三、有關說明及工作要求
1.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指標按照《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獎勵辦法》有關要求執行。
2.在具體評選中應嚴格執行評選條件和評選程序,同時注意發揚民主和廣泛聽取學生的意見,確保評選的公正性。
3.發放給學生的獲獎證書、提交財務系統的獎學金發放名單(含等級及對應的獎金金額)必須與表彰文件嚴格一致,發放前要提醒學生檢查收款銀行賬號信息。
4.各學院要加強對獲獎學生事跡的總結宣傳工作,以榜樣的力量示范其他同學,促進學風建設。
5.評審發放必須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得出現“優親厚友”“拆分獎金或證書”“張冠李戴”“評選、發放、上報3個名單不一致”“變相抽成當班費或強行捐贈”等違紀違規行為,否則將根據性質從嚴處理或按程序移送紀檢監察部門。
附件:1.優秀學生獎學金推薦獲獎名單
2.優秀學生獎學金推薦獲獎人數及比例統計匯總表
黨委學生工作部(處)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