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16〕31號)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第4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有效激勵機制,推動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發展,為有效提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質量,促進大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組織保障,根據《關于印發<西南石油大學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西南石大委發〔2018〕50號)要求,現就做好2018年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全體專職輔導員,包括直接帶班的各學院分團委書記(副書記)、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但不包括各學院黨委副書記(學生工作負責人)。
二、評價方法
詳見附件1:《西南石油大學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三、進度安排
1.11月22日前,有意參加本次評價的輔導員填寫《西南石油大學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申請表》(詳見附件2),同時根據《西南石油大學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中輔導員工作履職評價指標體系與能力要求,撰寫不少于3000字的個人申報材料,以學院為單位提交至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11月30日前,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完成工作履職評價部分的評價工作。
3.12月16日前,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主題班會、案例分析和談心談話等能力展示環節的評價工作。
4.12月21日前,完成本次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結果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組織學習。各學院要組織全體輔導員認真學習《西南石油大學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實施辦法(試行)》,幫助廣大輔導員深刻認識開展職業能力評價工作的重要意義,熟悉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工作的方式方法、結果運用等,引導廣大輔導員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職業能力評價工作。
2.加強指導,精心組織。各學院要對有意參加本次職業能力評價的輔導員進行指導,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提出初審意見。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處)等職能部門要做好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確保高質量完成本次評價工作。
未盡事宜請聯系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閏從山,電話:2213。
附件:
1.關于印發《西南石油大學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2.西南石油大學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申請表
輔導員職業能力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