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級文件】《西南石油大學報》編印發行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西南石油大學報》是西南石油大學黨委行政機關報,是面向是學校師生員工、學生家長發行的公開出版物,是學校黨政指導全局工作的輿論工具和對外宣傳的重要窗口。為使《西南石油大學報》管理工作制度化、編輯業務工作規范化,結合我校及校報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校報的管理體制: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由學校黨委宣傳部主管,新聞中心履行管理職責。校報編輯業務實行總編輯負責制。校報分別設總編輯一人、副總編輯兩人,編輯部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編輯兩人。
第三條 校報的辦報宗旨: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弘揚主旋律,正確引導校園輿論,活躍校園文化生活,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學校知名度。
第四條 校報的編輯工作方針:把握輿論導向,注重新聞真實,反映治校方略,突出中心工作,關注思想熱點。
第五條 出版周期:半月刊。
第二章 校報編輯工作程序
第六條 制定計劃。圍繞學校黨政中心工作制定階段性或每一期的宣傳報道工作計劃。
第七條 采訪組稿。編輯(記者)按照工作計劃或受指派進行獨立采訪組稿工作。
第八條 審稿。稿件實行三審制:(1)編輯初審,即對其采訪的稿件、通訊員提供的稿件及自然來稿進行初審,提出是否采用以及所分工版面的編排設計方案的意見。(2)復審,即在責任編輯初審的基礎上,由副主任、主任依次進行復審,并由副總編輯作出復審意見。(2)總編輯終審。
第九條 稿件發排。每期采用稿件經總編輯簽發后,由編輯送印刷廠付印。
第十條 校對付印。嚴格執行三校制度:印刷廠返回校樣后,由學生編輯、版面責任編輯、編輯部副主任分別承擔一、二、三校。
第十一條 出版發行。報紙出版后,由編輯部對內、對外發行,并向四川省新聞出版局、中國版本圖書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圖書館等部門繳送報樣。
第十二條 建檔保存。每出版一期報紙即建立一期檔案,包括本期報紙、原稿、照片、會議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由編輯部妥善保存向學校檔案館提供兩份報紙存檔。
第三章 校報編輯部的工作職責
第十三條 在黨委宣傳部的主管下,校報編輯部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新聞出版法規,依法辦報。
2.負責指導、監督校報辦報宗旨、編輯工作方針的執行。
3.負責制定校報編輯出版計劃并檢查、監督出版計劃的實施。
4.負責校報編輯出版流程的行政管理及校報的質量工作。
5.負責編輯部全體人員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政治業務學習及工作考核。
6.負責校報經費的預算及稿酬的發放。
7.負責組織培訓學生記者、通訊員和加強通訊員隊伍的建設工作。
8.負責召開讀者座談會或進行問卷調查,聽取改進校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召開校報表彰先進人物的會議。
9.負責校報的內、外發行工作。
10.負責對外通訊聯絡和建立校報檔案的工作。
11.負責學校內部刊物的審核、刊號批準、年檢的工作。
第四章 校報總編輯職責
第十四條 總編輯履行如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四川有關新聞出版法規,遵照辦報宗旨,執行編輯方針,保證校報的政治方向,負責校報的全面質量。
2.審定年度或階段性(某一期)宣傳報道計劃。
3.對每期稿件的采用與否、內容安排和編排設計進行終審。
4.簽發終審稿件和終校清樣。
第五章 校報副總編輯職責
第十五條 在總編輯的指導下,協助總編輯負責日常的校報編輯業務工作,履行如下職責:
1. 在總編輯的授權下,主持編輯業務工作會議,安排有關編輯業務工作。
2. 主持審稿會議,作出稿件復審(二審)決定。
3. 負責業務工作計劃的實施,檢查各業務工作環節的質量。
4. 做好總編輯授權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校報編輯部主任職責
第十六條 在部門領導下,主持校報編輯部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新聞出版法規,依法辦報。
2.負責制定校報年度工作計劃,督促、檢查工作計劃的實施,進行年終工作總結。
3.負責編輯人員的行政管理,工作考核,政治、業務學習。
4. 負責指導和組織版面編輯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5. 負責每期各個版面的二審,嚴把校報的政治思想關和文字質量關,并送總(副總)編終審。
6.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七章 校報編輯部副主任(編輯)職責
第十七條 在部門領導和編輯部主任領導下,協助編輯部主任負責日常的校報編輯業務工作,履行如下職責:
1.及時準確地將各個階段的宣傳任務傳達貫徹、分解落實到各個崗位。
2.根據上級報道精神,結合學校黨政的中心工作和學校實際,統籌安排每學期的報道重點,并組織實施。
3.按照工作計劃和版面分工進行采訪、組稿、撰稿工作。
4.對版面進行設計、劃版、校對及其他編務工作。
5.負責組織版面編輯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6.負責每期各個版面的初審,嚴把校報的政治思想關和文字質量關,并送編輯部主任、副總編二審。
7.負責校報稿費的計算、發放。
8.負責學生記者團的日常管理、通訊員工作、校報發行及來信來訪、通聯工作等。
9.負責稿件和校報檔案資料的管理。
10.負責校報電子版的及時更新。
11.負責學校內部刊物的審核、刊號批準、年檢的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八章 學生記者(兼職通訊員)工作職責
第十八條 編輯部按照一定條件,選聘校報學生記者(兼職通訊員),學生記者(兼職通訊員)履行如下職責:
1.撰寫反映學校的重要工作、大型活動、重大事件等稿件,并及時投稿編輯部待審。
2.向校報編輯提供重要的新聞線索或接受委托直接進行采訪和撰寫稿件。
3.協助編輯進行本部門(單位)的新聞采訪工作。
4.接受編輯部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5.承擔校報的校內宣傳。
6.協助編輯完成其他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九章 稿件采用原則
第十九條 為確保校報質量,必須嚴把稿件的政治關、文字關,稿件采用要遵循如下原則:
1.凡擬采用的稿件,須經“三審”程序,即編輯初審、主任與副總編復審、總編輯終審。
2.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稿件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要具有思想性、新聞性和指導性。
3.稿件應反映學校改革、發展的重大措施、方針政策,黨政重要工作部署,反映教學、科研、管理的成果與動態,反映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成果,反映校園文化生活等內容。
4.稿件須行文規范、文筆流暢、語言邏輯性強。
第十章 校報編輯部工作制度
第二十條 編前會議制度
1.編前會是每期報紙編發前,由編輯部全體成員參加,具體研究各版稿件安排,交流編輯意圖,確定當期用稿的重要會議。
2. 編前會議程序:(1)編前會時間定于每期出版日前10日召開。(2)編前會上,先由各版編輯提出本版編輯意圖、版面設想,編輯部成員相互交流,提出合理化建議。(3)總編(副總編)集中大家意見,決定各版內容。(4)會后各版編輯根據會議內容進行采訪組稿編排。
第二十一條 審稿會議制度。
1.每期校報初樣出來之后,都要召開審稿會議。參加會議人員為編輯業務人員,會議由副總編輯主持。
2.審稿會議程序:(1)編輯首先對所審并擬采用的稿件及版面設計提出建議和意見。(2)會議對編輯的意見進行討論、研究。(3)副總編輯概括會議精神提出復審意見。(4)會后由副總編輯報總編輯終審。
第二十二條 組稿、采訪制度。
1.編輯(記者)遵循校報的辦報宗旨、編輯工作方針,在深刻理解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的基礎上,在把握學校黨委一定時期的中心任務和了解校內重大工作、活動的前提下,有計劃、有重點地預約作者撰稿或直接進行采訪。
2.編輯根據工作需要,一般可參加學校的大型會議及其他重要活動,以便進行組稿和采訪。
3.編輯根據版面分工和欄目的需要,可自行擬定選題,預約或選擇作者撰寫稿件。
4.組稿時要向作者講明組稿意圖、規定的字數、完成的時間和規范化的寫稿要求。
第二十三條 改稿、發稿、校對規則。
1.改稿規則。(1)改稿要做到仔細斟酌、慎重下筆、嚴謹、規范。一忌不加思索,信手涂改;二忌隨意改變原稿風格;三忌隨意修改作者觀點。(2)編輯對終審通過的稿件,要認真審讀,對思想內容要進一步錘煉,對語言文字要進一步潤色,對標點符號、引文、數字、計量單位用法等存在的不妥之處,均應加以修改。(3)改稿要規范、標準,正確使用改稿符號,對不同字體字號的使用、占行、格式、修飾等技術規格都要明確標注符號。改稿和校對一律使用紅筆。
2.發稿規則。文稿在付印之前,要做到“齊、清、定”。(1)齊,即稿件齊全,所發排的稿件要齊全完備,一次性發排。(2)清,即稿件抄寫和修改要清楚整潔,增刪涂改時要保證字跡清晰。(3)定,即終審定稿,稿件發排后,原則上原稿的文字、版式字數、各項規格標注等不作改動。
3.校對規則。(1)正確使用校對符號,以國家出版局1982年發布的《校對符號及其用法》為準。(2)校對務必仔細認真,凡發現的錯處要一次性改正,不要依賴二、三校。(3)校對符號要準確、規范,需改正的錯處要加圈,并用引線從字行間平均引出(引線不交叉),編輯的說明文字,在字下加著重號區別。(4)保證校對質量,差錯率限制在千分之零點零五。
第二十三條 編輯人員工作紀律和行為規范。
1.嚴格執行國家的出版法規。
2.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宣傳工作紀律、保密紀律。
3.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恪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倡導奉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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