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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典型案例】政府網站泄密
發布日期:2015年09月05日 作者: 編輯:管理員 審核: 點擊:[]
1)2012年7月,某區工作人員李某在匯編有關工作手冊時,向區機要部門索要某機密級文件,機要工作人員王某違規提供給李某。李某獲得文件后,刪除文件密級標志,將其納入匯編范圍并提交主管領導劉某審閱。劉某未認真審核便同意匯編,且未按規定在手冊上標注密級。此外,李某還未經審批,擅自將匯編手冊發布到區政務信息網上,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給予王某行政記大過處分、劉某行政記過處分、李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扣發3人2012年度獎勵性工資,取消2012年度評先資格。
2)2013年1月,某縣機要部門接到一份秘密級密碼電報??h委辦秘書組組長胡某要求機要人員匡某復印,以便轉發,匡某遂將密碼電報報頭遮去,違規復印。胡某起草明電通知并附上該復印件,經縣委辦主任羅某簽發后上傳至縣黨政門戶網站,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給予匡某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原工作崗位;給予胡某行政記過和黨內警告處分,調離原工作崗位;給予分管機要工作的縣委辦副主任高某、分管秘書工作的縣委辦副主任賀某黨內警告處分;責令負有領導責任的羅某向所在市市委保密委員會作出檢查。
3)2012年12月,某大學主辦網站刊登標有密級的領導批示及批示抄清等3份材料。經查,為了參評市級文明單位,該大學要求校有關部門在2012年12月前將本校參加文明單位評選的材料上傳至校網站,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陳某在未履行保密審查手續的情況下,將上述3份標有密級的材料與其他材料一起作為參評文明單位的支撐材料,上傳至網站。事發后,有關單位給予陳某行政警告處分。
4)2014年5月,有關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某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違規刊登1份秘密級文件的掃描件。經查,2013年2月收到上述涉密文件后,該院政工科教導員兼辦公室副主任李某指示宣傳專干譚某掃描上傳到單位涉密內網。譚某疏忽大意,將該涉密文件掃描后誤傳至單位門戶網站,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給予譚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某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黨組成員、政工科科長李某和分管政工工作的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楊某進行誡勉談話。
5)2014年4月,有關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某縣教育局網站違規刊登1份機密級文件的掃描件。經查,2008年7月收到上述涉密文件后,時任教育局局長的張某讓分管副局長張某某處理該文件。張某某要求將文件轉發至各學校。時任局辦公室主任蘭某未對該涉密文件進行保密審查,就交由臨時工作人員通過互聯網轉發至單位門戶網站。此后多年,該網站信息未進行過清理,涉密文件被長期刊登在網站上,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給予蘭某行政記過處分,張某、張某某行政警告處分;責令現任教育局局長呂某、辦公室主任馬某作出深刻檢查,并進行通報批評。
6)2014年1月,有關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某區安監局網站違規刊登1份秘密級。經查,2013年12月該局收到上述秘密文件后,副局長郭某批示由綜合科處理,綜合科科長王某按慣例起草通知并轉發了該涉密文件,報副局長郭某、馬某審閱后,上傳至單位網站,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給予王某行政警告處分,郭某、馬某黨內警告處分。
7)2014年5月,有關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某省發改委網站違規刊登1份機密級文件的掃描件。經查,該網站上網信息審核、加載等日常維護工作由省發改委下屬某信息中心負責。2003年8月初收到上述涉密文件后,省發改委掃描上傳至本單位涉密內網。信息中心網站維護室專職信息加載員何某在收集網站信息時,未經保密審查和批準,用光盤將該涉密文件從涉密內網中刻錄出來并刊登在網站上,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給予何某行政記大過處分,對網站維護室負責人潘某進行誡勉談話,責令省發改委辦公室網站原負責人張某作出深刻檢查。
8)2014年2月,有關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某單位門戶網站刊登1份涉嫌泄密的文件。經鑒定,該文件屬于秘密級國家秘密。經查,2013年7月,該單位工作人員白某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內部測試時,將1份涉密文件掃描后上傳至網站。網站開通運行后,該涉密文件隨即上網,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單位給予白某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調離原崗位,給予負有監管責任的朱某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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