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科研項目的結題驗收管理,現將教育廳科研項目集中清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前批準立項的教育廳科研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自籌經費項目和科研創新團隊項目等。
(一)本次項目清理工作以學院為單位,全面清理建立臺賬,按照學校相關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的程序開展結題驗收。請于5月18日——5月20日以學院為單位提交結題材料,未能提交結題材料的項目,以學院為單位提交清理情況函報科研處。
(二)對未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經學校同意延期的項目,各學院要加強督促整改和進展檢查,限于2021年12月1日前提交結題材料,無特殊原因,到期未提交或未達到結題標準的,一律作撤項處理。
(三)撤項項目經費結余部分按相關財務規定由學校統籌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