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學校《關于評選2025屆省級、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的通知》,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現將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2025屆畢業生
二、評選比例
省級優秀畢業生評選不超過本學院當年應屆畢業生總數4%的比例遴選。
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不超過本學院當年應屆畢業生總數12%的比例遴選。
具體名額劃分詳見附件。
三、評選條件
1.始終堅持學習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堅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志存高遠、腳踏實地,不畏艱難險阻,勇擔時代使命。
2.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表現優秀,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無不良記錄,未出現不合格課程情況。
3.在校期間,能模范地遵守《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遵紀守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品德優良,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本科生曾被授予“十佳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十佳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等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或獎勵兩次以上(含);研究生曾被授予“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等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或獎勵一次以上(含)。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原則上本科生CET-4達到425分及以上,綜合素質測評列所在專業前1/2,學分績點列專業前1/3;研究生CET-6達到425分及以上,并曾獲得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熱愛集體、熱心公益、樂于助人,在活動中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衛生習慣,本科生體質測試成績達到學校體委規定的“良好”標準。
6.在某一方面成績顯著或做出突出貢獻、在有關重大活動和比賽中為學校或學院爭得榮譽或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艱苦邊遠地區、城鄉基層和重點領域等就業的畢業生,以及獲得國家級獎勵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7.對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現或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公認和好評的畢業生,可直接推薦評選。
8.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遵守紀律,信守諾言,講究道德,履行協議,無弄虛作假、詆毀他人、不誠信簽約等行為。
省優畢業生原則上在校級優秀畢業生的基礎上產生,且需滿足以下條件:
學業優秀,無課程不合格情況,在校期間綜合測評成績本年級本專業(研究生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排名前15%。
四、評選流程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層層推薦,評選出省優、校優畢業生。
1.班級推薦。班級在本人申請、民主推薦的基礎上,對照條件確定向學院推薦的人選對象。
2.學院考察。各學院對各班級報送的推薦人選逐一審核,廣泛征求輔導員、任課教師或導師的意見,綜合考察,確定向學校推薦的人選名單。公示3日,無異議后提交學校審核。
3.學校審核。學校負責全面審核各學院推薦人選的情況,依據評選條件嚴格把關,審定推薦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省級優秀畢業生”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送教育廳審批。
4.省級認定。教育廳對學校報送的“省級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單及其推薦材料進行復核后,認定省級優秀畢業生。
五、獎處辦法
1.優秀大學畢業生必須模范遵守校紀法規,努力學習,擴展知識面,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和文明離校。若發現有違紀違法行為的,不僅取消優秀大學畢業生榮譽稱號,收回榮譽證書,還將視其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如有違法行為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將其違規或違法事實通報用人單位。
2.對畢業離校前考試不合格或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優秀畢業生,以及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優秀畢業生,收回其優秀畢業生證書和審批材料,省優畢業生并報省教育廳取消其榮譽稱號。
3.對獲評省優、校優畢業生畢業當年6月未如期畢業的同學,收回其優秀畢業生證書、榮譽稱號和審批材料,省優畢業生并報省教育廳取消其榮譽稱號。
六、申報材料
需提交申報材料清單如下:
(一)省優畢業生
1.《四川省普通高校XX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單》
2.《四川省普通高校XX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一式一份)
(二)校優畢業生
1.《西南石油大學XX屆優秀本科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一份)
2.《西南石油大學XX屆優秀畢業研究生登記表》(一式一份)
3.《西南石油大學XX屆校級優秀畢業生匯總表》
請滿足條件申報校優和省優的同學于2024年11月6日18點前將上述相關材料紙質檔交至思學樓A407,電子檔材料研究生飛書發給陳泓利老師,本科生飛書發給詹蕓老師。
聯系電話:028-83032039
對逾期未按要求報送推薦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外國語學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