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學科“十四五”規劃
學科建設是帶動學院發展的龍頭所在,其發展需要統籌謀劃、系統集成。應以師資隊伍建設作為學科發展的內驅動力,以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作為發展的兩翼,發揚釘釘子精神,發揮團隊作戰優勢,借用內外部優質資源助力發展,久久為功,為人才培養提供支撐、為師資隊伍發展提供平臺。
1.學科建設現狀
我院現有法律、社會工作兩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和法學一級學科、社會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十三五”期間,明確了各一級學科的主要學科方向以及相應的團隊成員,積累了一批科研成果,建立了校級科研平臺。但學科基礎總體而言較為薄弱,高顯示度的成果較為缺乏,支撐學科評估成果的數量和質量均有欠缺,學科影響力不足,需要持續加強建設。
2.建設目標
學科名稱 |
獲得時間 |
建設目標 |
完成時間 |
法學一級學科點 |
2018 |
通過專項合格評估 |
2023年 |
學科評估中進入全國前70% |
2025年 |
||
社會學一級學科點 |
2021 |
為2026年通過專項合格評估做準備 |
2025年 |
法律碩士授權點 |
2014 |
為“十五五”期間申報法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做準備 |
2025年 |
做好周期性合格評估的年度評估工作 |
2025年 |
||
社會工作碩士授權點 |
2014 |
為“十五五”期間申報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做準備 |
2025年 |
做好周期性合格評估的年度評估工作 |
2025年 |
(1)實施學科分類分層發展計劃。遵循學科建設的內在邏輯,充分考慮法學、社會學兩大學科現有基礎與發展潛力,推進學科分層分類發展。兩大學科方向瞄準坐標系、找準發力點,實現找準差異、加速成長、開創特色的格局。
法學一級學科下設經濟法學、民商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四個學科方向,年招生規模15-20人。社會學一級學科擬下設三個學科方向,應用社會學、社會管理與社會政策、社會工作,爭取年招生規模12-15人。確保法學一級學科點通過專項合格評估、在學科評估中進入全國前70%;社會學一級學科點確保在2023年開始招生,為2026年通過專項合格評估做好準備。兩個專業碩士授權點爭取優質生源,提高第一志愿報考、錄取率,年招生規模保持在130-150人。兩個學位點均需要為“十五五”期間申報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做好準備,同時做好周期性合格評估中的年度評估工作,確保2026年通過周期性合格評估。
(2)推進學科交叉融合發展。面向我國能源戰略新時代謀篇布局和能源技術轉型,同時面對我國進入災害多發頻發的時期,進一步推進法學、社會學與能源學科、災害學科的交叉融合,形成特色鮮明的交叉學科新局面。
(3)增強科研支撐能力。圍繞學科建設形成學術梯隊,力爭再培養6-8名“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或后備人選,力爭申報成功1個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或研究團隊,擔任國內外重要學術組織任職2人次;力爭獲得國家社科基金6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6項,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省級項目每年2-3項,年均科研合同經費100萬元,其中縱向合同經費10萬元。力爭發表高質量學術論文220篇、出版學術專著40部、獲得省級哲學社會科學獎勵4項,主辦或承辦國內學術會議5-8場,師生參加國內外重要學術會議并作報告20人次。
(4)進一步提升社會服務對學科建設的支撐能力。新增法治國家建設、能源法律服務、鄉村振興、城鄉社區治理等高校智庫政策咨詢項目40項,其中建言獻策獲國家領導人批示或全國性政策法規制訂采納1件、被省部級領導批示或省級政策法規制訂采納2件。力爭建成天府“一帶一路”能源法研究中心。
3.主要建設舉措
(1)凝練學科方向,打造科研團隊。圍繞學科建設形成穩定的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法學形成以能源法、環境資源法為特色和優勢的學科研究方向,社會學形成以災害社會工作、城鄉社區治理為特色和優勢的學科研究方向。充分利用法治與社會治理研究院、能源法學研究中心、社會工作研究所等研究平臺,緊密結合學科方向,形成團隊攻關,產生集束型科研成果,對學科形成密集型的有力支撐。面向國家、地區、行業重大戰略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瞄準理論研究前沿,開創新的研究領域。重點在學校具有比較優勢的學科領域之間,構建法學、社會學與能源學科、災害學科交叉融合的科研協同創新體制機制。
(2)緊密結合地方社會發展戰略需求,提升服務區域社會發展能力。結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總體目標的各項任務,積極對接四川省“十四五”發展規劃,精準對接成渝雙城經濟圈的目標定位,牢牢抓住天府中央法務區建設、鄉村振興、法治國家建設、城鄉社區治理等發展機遇,整合校內外資源,推動科研人員、科研資源、科研成果和發布渠道上互通共享,顯著提升學院智庫的政策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主動融入、有力支持地方社會發展,形成校地合作服務品牌,在服務中鍛煉隊伍、提高才干、擴大影響,對學科形成強有力的支撐。
(3)加強與學術界的交流與合作,借助外力助推學科發展。加強與國內外學術界的交流與合作,定期舉辦或承辦學術會議;依托一流學科建設經費,創設“法治與社會治理”專家論壇,形成學院學術品牌,每年邀請一批國內著名專家講學;積極參與國內外重要學術組織活動,增加學術組織任職人數、提升任職級別。在交流中宣傳、擴大學科影響,在合作中提高、發展學科水平。
(4)深化科研貢獻評價體系改革。針對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高級別論文發表等任務指標,突出質量導向,考核學術貢獻、社會貢獻,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完善同行專家評議機制,注重個人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進一步優化智庫成果評價體系,對決策咨詢成果進行科學評價和激勵,對成果的評價從學術價值、社會影響、社會貢獻、思想性等多維度綜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