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西南石大委發〔2020〕54號)、《西南石油大學關于在 2024 屆應屆本科畢業生中推薦免試研究生的通知》(西南石大教〔2023〕55號)、《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管理細則》,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法學院2024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選拔原則
1. 堅持以德為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德為先,將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首要內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嚴格遵守實事求是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2. 堅持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學生學習成績、一貫表現,也要加強對學生科研創新能力以及專業素質能力的考核,引導本科學生勤奮學習、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選拔以過程性評價為主,以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
3. 堅持公平公正。強化推免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營造公平競爭、科學選拔、擇優錄取的推免工作環境,確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二、組織領導
1. 法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
組 長:傅晶晶
副組長:張華春 周炎炎
成 員:于百江 譚祖雪 梁分 衛德佳 夏延芳 宋旭平 吳曉敏
劉立祥 張江龍 王浩 崔金星 孫小平
秘 書:胡亞梅
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其工作職責主要包括負責制定本學院年度實施方案、確定各專業推免指標、組織開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選拔、配合學校推免生遴選領導小組調查和處理推免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等。工作小組應由學院主要黨政負責人、分管教學工作院領導、分管學生工作院領導、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領導、學院教授會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
2. 法學院專家審核小組(以下簡稱審核小組)
組 長:梁分
成 員:衛德佳 吳曉敏 宋旭平 王浩
秘 書:宛佳欣
審核小組工作職責主要是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等進行審核鑒定。審核小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
三、參加推免生選拔的范圍與條件
1. 推免生選拔范圍為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內錄取并在我校就讀的應屆擬畢業本科學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以及通過“中高計劃”等聯合培養項目招生入學的學生)。
2. 報名參加推免生選拔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在校期間無任何因課程考核違紀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受處分記錄,報名時無尚未解除的其它違紀處分。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4)前三年所開設的專業核心課程無未修、補考(不含因緩考參加的補考)、曠考、取消資格記錄。
(5)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居所在專業年級前40%,德智體美勞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居所在專業年級前40% (均以當年學院規定的計算日期為準)。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
(7)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語種達到相應級別要求,具體由學院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四、各專業名額分配
根據學校核準的學院推免指標,結合學院各本科專業應屆畢業班人數、本科一流專業建設及所對應的碩士學位點建設、學科建設需要,確定各專業推免指標、候補人選。學院各專業的推免生指標之和不得超過學校當年核準學院的推免生指標,候補人選指標應限定在專業推免指標數的20%以內(不足1人的按1人計,超出1人的取上限整數)。
按照學校核準的推免指標,經學院研究,各專業推薦免試研究生指標及候補指標分配如下:
專業名稱 |
推免指標 |
候補人選指標 |
法學專業 |
9 |
2 |
社會工作專業 |
4 |
1 |
五、推免生的確定
1. 符合推免生選拔的范圍與條件的在校本科學生均可自愿報名申請參加所在專業的推免生選拔。學院根據參加推免遴選學生的遴選考核成績,按專業由高到低確定擬推免生及候補人選。
2. 遴選考核成績包括平均學分績點成績和綜合能力考核成績兩部分,其中平均學分績點成績所占比例為85%,綜合能力考核成績所占比例為15%。
平均學分績點成績由學生前三年所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按照公式“50+平均學分績點*10”換算確定,滿分100分,保留兩位小數。平均學分績點以綜合教務系統統計數據為準。
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由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和全面發展能力成績兩部分組成,其中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占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的60%,全面發展能力成績占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的40%。滿分100分,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為學生前三年綜測成績平均分。綜測分數以學工系統統計數據為準。
全面發展能力成績經學院審核小組認定后,由學院工作小組依據下表計算分數。
全面發展能力體現 |
國家級 |
國際級 |
參加本專業學科競賽(含創新創業類競賽)獲獎(本項計分最高不超過50分) |
一等獎(金獎) |
40 |
50 |
二等獎(銀獎) |
30 |
40 |
三等獎(銅獎) |
20 |
30 |
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開發表與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本項計分最高不超過30分) |
北大核心/ CSSCI擴展20 分/篇; CSSCI來源期刊 30分/篇 |
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本項計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10分 |
參加志愿服務(本項計分最高不超過5分) |
國家級志愿服務3分/次 國際級志愿服務 5分/次 |
到國際組織實習(本項計分最高不超過5分) |
5分/次 |
說明:
(1)所獲競賽獎項必須是本科階段作為主力成員參加的專業相關的國內/國際權威學科競賽(即被西南石油大學列為本科學科競賽的項目)。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競賽獎項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2)專業學術論文僅限本科階段所發表的論文,需要提供期刊證明,采稿通知無效。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論文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3)以上所有獲獎/榮譽稱號需要提供證書或證明。
(4)學生在某一項目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不得累加。
(5)其他未盡之事宜,由學院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3. 學院審核小組對報名參加推免遴選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嚴格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學院審核小組會組織相關學生進行公開答辯,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均會給出明確的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錄音錄像,答辯結果會在學院網站主頁上公示。對學生提交的多篇(項)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評價重點聚焦創新質量和個人貢獻。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均要給出明確的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未通過審核鑒定和答辯的,不得納入綜合能力考核評價成績計算體系。
4. 學院按照年度實施方案中平均學分績點成績、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的占比進行折算確定遴選考核成績,并根據遴選考核成績按專業由高到低確定擬推免生及候補人選并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有自愿放棄推免資格的學生,必須提交書面聲明,聲明存學院備查,并在該專業按遴選考核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5. 學院最終確定的擬推免生人數和候補人選人數分別不得超過學院公布的各專業推免指標及候補人選指標。
六、推薦程序和日程安排
1. 9月17日,制定和公布本學院年度推免實施方案,并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將學院年度推免實施方案上傳至“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始接受學生報名,啟動遴選。
2. 9月18日,符合學院推免生選拔范圍和條件且自愿參加推免遴選的學生提交《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1)、全面發展能力支撐材料、外語等級證書到年級輔導員處報名(申請推免遴選學生所修全部課程的成績單不需要由學生提交,由學院教學辦公室嚴格按照學院年度推免實施方案規定的提取成績數據截止日期統一通過綜合教務系統打印提交,學生本人需核對后無異議)。學生提交推免申請材料后需簽訂《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不隨意放棄推免資格。上報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后,因放棄推免資格造成推免指標作廢的學生,學校將在學生檔案、學生登記表中如實記載。
3. 9月20日前,學院審核小組完成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特殊學術專長的審核鑒定和答辯,將鑒定或答辯結果和擬推免學生名單及擬候補學生名單在學院醒目位置和學院網站主頁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5. 9月22日18:00前,公示結束后,學院將《西南石油大學2024屆應屆本科畢業生推免研究生擬推薦學生綜合信息表》的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以及相關學生成績單掃描件(掃描件電子文檔須為 pdf 格式,以“學生身份證號碼@學生姓名”命名)一并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
6. 9月25日,學校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對各學院擬推免學生進行審定,并將通過審定的擬推免生名單向學校黨委匯報,經學校黨委審核后在學校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學校按期上報推免生數據至推免服務系統。
7. 9月26日,擬推免學生前往校醫院體檢。校醫院按照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要求完成擬推免學生的體檢工作,并將相關學生的體檢結果于 9 月 27 日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監督舉報電話、郵箱
為充分保證學生反映問題以及申訴渠道暢通,學院設立監督舉報電話、郵箱。若學生對推免程序、標準、結果存在異議可通過以下電話、郵箱實名反映。
法學院紀委辦公室 電話:028-83032070,郵箱:48207081@qq.com
法學院教學辦公室 電話:028-83034792,郵箱:29458444@qq.com
八、其他說明
1. 學院高度重視誠信教育,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將依規上報學校取消其推免資格,按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并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業成績的嚴格管理和規范使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
2. 學院嚴格按照推免要求、程序和學校下達的推免指標做好推免工作,確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對在推免工作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并經查實的個人,將配合學校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3. 學院實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推免的須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須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須主動向學院報備申明。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學院將依規上報學校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一經查實,學院將上報學校取消其推免資格。
4. 學院紀委對推免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嚴防不正之風對推免工作的干擾,確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學院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院推免工作的全程監督,凡在推免工作中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政策規定的個人,將依規上報學校進行嚴肅處理。
5. 學院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最后一學年的培養、管理和指導工作,促進他們繼續努力學習,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扎實、圓滿完成本科學習任務,以優異的成績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資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二)受記過及以上校紀校規處分或受刑事、行政處罰;
(三)有學術不誠信行為;
(四)在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