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全體學生及學生組織:
為鼓勵學生個性成長,進取創新,引領發展,進一步提高育人質量,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學院特開展“法社菁英”評選,本次“法社菁英”評選活動由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贊助支持,“盈科法社菁英基金”用以表彰獎勵在學術科研、精神文明、勞動實踐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績或突出貢獻、具有特別影響的我院學生及組織。現將法學院2020~2021年度“法社菁英”評選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定對象
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全日制在校學生、班團、學生組織、科研團隊,包含今年畢業生及畢業班級。
二、評選條件及獎項設置
詳見附件《西南石油大學2020~2021年度“法社菁英”評選標準》
三、評選程序
(一)申報(6月10日—6月18日)
學生個人或團隊自行申報,將申報材料及相應附件報送至指定郵箱。
(二)提名(6月18日—6月23日)
將由學院評定小組根據評定辦法進行審核,確定學生個人或團隊名單,并向全院公示。
(三)制作展示材料(6月28日—8月27日)
入圍學生個人或團隊根據申報材料中先進事跡,對照所申報獎項的評審條件,利用圖片、影音、影像資料制作成匯報材料,進行3分鐘之內的幻燈片或視頻報告展示。
(四)終審(9月上旬)
學院評定小組根據入圍學生個人或團隊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各獎項的學生個人或團隊名單。
(五)總結表彰(9月中下旬)
學院將于圖書館報告廳組織頒獎晚會,頒發“法社菁英”證書及獎金(個人獎項500元/項,集體獎項1000元/項)。
四、資料報送
(一)請各學生、團體在填報材料時,務必做到實事求是,任何虛假、謊報行為,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以上處分;同時要核實主要成績,圍繞所申報的獎項寫出最具說服力的推薦理由。
(二)請各學生、團體6月18日前將推薦的申報材料統一發送至“法社菁英”
郵件主題:學生姓名+“法社菁英”-具體獎項(例:張三+“法社菁英”-特別貢獻獎),內含相關申報材料。
五、其他
“法社菁英”是我院學生個人單項獎的最具標志性榮譽,其中每項個人獎項將頒發榮譽證書與獎金500元,每項集體獎項將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1000元,由“盈科法社菁英基金”資助。請各年級、各學生組織加強宣傳,深入挖掘,精心提煉,展現成果。
評選原則寧缺毋濫,沒有合適的人選獎項可空缺。
未盡事宜,有學院評定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法社菁英”申報相關材料
法學院“法社菁英”評選小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