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學質量管理,完善課堂教學質量激勵機制,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和人才培養質量,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與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西南石大教〔2019〕17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組織與管理
第一條 成立法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考評工作組(簡稱“院評工作組”),由院長任組長,學院書記、主管教學副院長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學院其他領導、學院教學督導組專家、專業建設負責人、教研室主任、教學辦公室主任,及教師代表2名(教授會主任、職代會主任)。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制定本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指標體系,經學院教代會通過并報教務處審定后,向全院教師公布并嚴格執行;
(2)制定并公布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年度實施方案,組織完成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工作。公示、公布年度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將結果報校評辦公室;
(3)受理本院教師申訴,并對違反考核評價紀律、營私舞弊的行為進行處理;
(4)根據考核結果形成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年度報告,向全校公布并報教務處備案;
(5)擇優推薦校級“課堂教學質量獎”參評教師。
第二條 教學辦公室對評價數據進行統計、核對和匯總,確保相關工作的客觀、公正和順利進行。
第三條 教研室、輔導員辦公室等機構按照本辦法配合教學辦公室完成部分檢查、數據采集工作。
第二章 考核指標體系
第四條 教學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由兩部分組成,即課堂教學質量常態化考核和課堂教學質量觀摩評價考核,其中課堂教學質量常態化考核和課堂教學質量觀摩評價考核的權重為7:3。課堂教學質量常態化考核滿分為100分,具體考核指標見本辦法第五條。學院在年底將以課堂教學質量常態化考核結果為依據,根據“擇優+自愿”的原則,由在課堂教學質量常態化考核結果排名前十五名的老師自愿報名,組織開展法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觀摩評價考核。
第五條 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常態化考核滿分為100分,考核指標由五部分內容組成,即專家(同行)評價、學生評價、工作量考核、教學改革研究成果評價、學科競賽評價五部分,其權重為3:4:0.5:1.5:1(見附表1)。
第六條 課堂教學質量觀摩評價考核滿分為100分,主要從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組織與管理、語言教態、教學特色與效果、現代教育技術應用等方面對教師課堂授課水平進行評價(見附表2)。
第七條 專家(同行)評價旨在考查教師的課前準備、課堂講授、課后延伸以及課堂考核等影響課堂教學質量的關鍵環節,包括教學文檔質量評價、教學方法改革評價、課程思政建設評價,其權重為1:1:1。
教學文檔質量評價,對教師當年主講課程的教學文檔及教學效果(主要包括教學日歷、教案(含授課小結與反思)、教學記錄表、試卷分析等進行檢查評價。
教學方法改革評價,對教師采用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多種方式考核方法、強化過程考核等教育教學改革的情況進行檢查評價。
課程思政建設評價,對教學大綱、教案、教學課件中是否合理設置了課程思政要素進行檢查評價。
第八條 學生評價,從教師的授課,課后輔導、答疑、作業評閱、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等方面評價教師的課堂教學。具體考核指標包括學生網上評教(結果由教務處提供)和學生現場評教(學院組織),其權重為1:1。
第九條 工作量考核,結合教師的授課類別(開新課)、授課門次、學時等方面,考核教師當年完成本科教學任務的情況。課程性質考核其課程是否屬于開新課的情況。教學學時主要考核教學工作量、課程門數、參與教學工程和教改項目情況、指導大學生開放實驗、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等。
第十條 教學改革研究成果評價,考核參評當年參加本科教學工程(包含教學研究與改革項目)所取得的標志性教學成果(建設優質課程、出版教材、發表教改論文、獲得教學成果獎勵、獲得教學競賽獎勵等)情況。
第十一條 指導學生競賽及成果評價,對教師當年指導學生參與學科競賽及其效果進行評價。
第三章 考核方式和計分辦法
第十二條 學院將在年底組織符合資格的教師(考評結果在前十五名的老師)參加學院教學觀摩競賽,由學院教學督導組專家和學院其他領導按照《教學觀摩評分標準(參考)》(附表2)打分。教師該項得分取各考核評價人員評分的平均分。若本年度以上打分專家中有參賽者,則實行回避,該專家不參與打分。
第十三條 教學效果評價,由教研室主任根據教案檢查、作業批閱、試卷歸檔、成績分析等情況對本學期有本科課堂教學任務的教師進行考核,并于第16周前填寫《法學院教學文檔評分表》(簡稱“文檔評分表”,見附表3)。
第十四條 學生現場評教,由教學辦公室組織、輔導員實施,在每學期第8周、第16周左右集中進行,覆蓋本學期所有教學班的每一門課程,并做到在該課程行課結束前完成。教學辦公室按輔導員分工進行分組,輔導員組織學生填寫《法學院教學質量現場問卷》,并匯總成績,完成《法學院教學質量現場評分表》。
第十五條 本科教學工作量評價的分值計算由教學辦公室在秋季學期第17周左右完成。教學工作量評價的分值具體計算方法:如遇教師當年有開新課,則在該課程學時數上乘以1.5的系數計算教學工作量分值;教師每增加1門本科主講課程,則在總的工作當量上乘以1.1的系數計算分值,增加2門課程則乘以1.2系數,以此類推計算教學工作量分值;教師每主持1項本科教學質量工程、教改項目、教研項目、在線開放課程按50學時計算教學工作量分值;教師每指導1項大學生開放實驗項目(校級)按20學時計算教學工作量分值;教師每指導1項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按40學時計算教學工作量分值;教師每指導1項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按80學時計算教學工作量分值。
第十六條 教學工作量分值折合成百分制分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教師得分 =
+ 70
第十七條 教學改革研究成果評價,由教學辦公室在秋季學期第17周左右計算教師得分。具體評分項目和細則包括:(1)發表教改教研論文的評分細則。教師當年以第一作者身份每公開發表1篇教研或教改論文,計算10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以上等級的期刊發表1篇教研或教改論文,計算40分。(2)出版教材的評分細則。教師當年主編校級規劃教材1部,計算20分;主編省級規劃教材1部,計算40分;主編全國規劃教材1部,計算60分。(3)教學成果獎的評分細則。教師當年獲得校級教學成果獎,計算20分;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計算40分;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計算80分。(4)優質課程建設。教師當年主持省級課程建設,計算40分;主持國家級課程建設,計算80分。(5)課堂教學競賽獎的評分細則。教師當年獲得省級課堂教學競賽獎,計算40分;獲得國家級課堂教學競賽獎,計算80分。
第十八條 指導學科競賽及效果評價,由教學辦公室在秋季學期第17周左右計算教師得分。具體評分項目和細則包括:(1)指導學生參與1項學科競賽,每位指導教師計算20分。(2)若指導學生獲得省級獎勵,每位指導教師計算40分。(3)若指導學生獲得國家級獎勵,每位指導教師計算80分。
第十九條 對于教學文檔、教學方法改革、網上評教、現場評教、教學改革研究成果、學科競賽等7項二級指標的原始得分,為防止因不同教研室和評教小組之間評出的分數差別過大而影響公平,并避免因某些二級指標的原始分數過于集中而影響一級指標權重的合理性,教學辦公室先按以下公式將原始得分轉換為基準分之后再進行匯總計算:
基準分 =
+ 70
在主講教師各項原始得分中,如果出現低于60分的情況,則必須按其各項原始分計算出該教師的原始總分,以作為其是否考核為“不合格”的依據。
對最后考核結果為“優秀”的教師,還必須按其各項原始分計算出該教師的原始總分,以作為其是否考核為“優秀”的依據。
第四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二十條 學院根據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年度考核情況,分別給予教師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級評價。
評為“優秀”的人數以當年教務處下達名額為準,并根據得分高低按2:3:5的比例分為優秀一級、優秀二級、優秀三級。
第二十一條 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分數和排名情況,納入學院績效考核和教職工年度考核。
第二十二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年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不能評為“優秀”:
(一)被學生以正當理由要求更換,經核查情況屬實;
(二)學生網上評教綜合得分(平均值)排名在學院后20%;
(三)獨立承擔本科教學任務不足4門次且課堂教學學時不足120學時;
(四)出現教學事故。
第二十三條 具有推薦優秀資格且排名在前十五名的教師,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學院將優先推薦優秀。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教師,推優名次將依次順延。
(1)至少以第一作者發表四類及以上教改論文一篇(以《西南石油大學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論文認定方式及分類目錄》(西南石大教〔2019〕109號)為準)(期刊目錄及等級見附件4);
(2)主持校級及以上本科教學工程項目(主要指一流專業、一流課程、課程思政等)或教改項目至少1項;
(3)參加西南石油大學、四川省教育廳、教育部主辦的教師教學競賽獲獎;
(4)參加納入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教師教學競賽狀態數據統計”的教師教學競賽項目獲獎且排名第一(項目清單見附件5);
(5)指導學生參加國A級學科競賽項目獲得國家級獎勵(項目名單見附件6);
(6)第一主編的校級規劃教材正式出版;
(7)取得其它經學校認可的突出教育教學成果。
第二十四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年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評為“不合格”:
(一)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以及學校相關規章制度;
(二)不認真履行各教學環節的基本要求,出現Ⅰ級教學事故或出現Ⅰ級以下教學事故兩次及以上;
(三)因本人原因未承擔本科課堂教學任務且教學工作當量不足120學時。
(四)考核得分(按原始分計算)低于60分。
第二十五條 考核為“不合格”的教師,暫停其主講資格,并按學校規定處理。
附表1
法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考評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考核內容 |
考核方式和標準 |
1. 專家(同行)評價 (30%) |
1.1教學文檔質量評價 (10%) |
教案、試卷分析的規范完整程度(教案和試卷的質量評價權重1:1) |
教研室主任填寫(附表3)《法學院教學文檔評分表》。 |
1.2 教學方法改革評價 (10%) |
教學方法的考核指標包括:是否采用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是否采用現代化信息教學技術與手段、是否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全過程考核方式等。 |
教研室主任填寫(附表4)《教學方法改革評分標準》。 |
1.3 課程思政建設評價(10%) |
教學大綱、教案、教學課件中是否設計了合理的課程思政要素。 |
教研室主任填寫(附表5)《課程思政建設評分標準》。 |
2.學生評價 (40%) |
2.1網上評教 (20%) |
學校教務處有關規定要求 |
教務處提供數據。 |
2.2學生現場評教 (20%) |
課程思政、教學態度、內容、方法、效果等綜合表現 |
教學管理人員、輔導員在行課期間組織學生填寫(附表6)《教學質量現場問卷》,完成《法學院教學質量現場評分表》。 |
3.工作量考核 (5%) |
教學工作量 (5%) |
教學工作當量、是否新課(開新課、新開課)、承擔課程門數、主持教學質量工程項目、教改項目等 |
由教學辦公室按照《法學院教師本科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辦法》第十六條的具體規定計算。 |
4.教學改革研究成果評價 (15%) |
發表教改教研論文、建設優質課程、出版規劃教材、獲得教學成果獎勵、課堂教學競賽獎 (15%) |
發表教研或教改論文的質量和數量、建設優質課程、出版規劃教材、獲得教學成果獎勵、獲得課堂教學競賽獎 |
由教學辦公室按照《法學院教師本科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辦法》第十八條和第二十條的具體規定計算。 |
5.指導學科競賽及成果評價 (10%) |
指導學科競賽及成果 (10%) |
指導學生參與學科競賽的數量與質量 |
由教學辦公室按照《法學院教師本科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辦法》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的具體規定計算。 |
附表2
教學觀摩評分標準(參考)
項目 |
評測要求 |
分值 |
得分 |
教學 內容 (50分) |
課程思政元素融入教學內容 |
10 |
|
理論聯系實際,符合學生的特點 |
10 |
|
注重學術性,內容充實,信息量大,滲透專業思想,為教學目標服務 |
10 |
|
反映或聯系學科發展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
10 |
|
重點突出,條理清楚,內容承前啟后,循序漸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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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組織 (40分) |
教學過程安排合理,方法運用靈活、恰當,教學設計方案體現完整 |
10 |
|
啟發性強,能有效調動學生思維和學習積極性 |
10 |
|
教學時間安排合理,課堂應變能力強 |
10 |
|
熟練、有效地運用多媒體等現代教學手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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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教態 (10分) |
普通話講課,語言清晰、流暢、準確、生動,語速節奏恰當;;肢體語言運用合理、恰當,教態自然大方;教態儀表自然得體,精神飽滿,親和力強 |
10 |
|
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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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法學院教學文檔評分表
教研室:________ 學期:______年____季 主任(簽名)__________
教學文檔評分標準(參考)
項 目 |
指 標 內 容 |
分值 |
教案 50% |
日歷、教案、講稿的質量 |
|
試卷 50% |
試卷歸檔材料是否齊備且符合要求、試卷分析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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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教學方法改革評分標準(參考)
項 目 |
指 標 內 容 |
分值 |
總分 |
教學方法 40% |
是否采用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 |
|
|
教學技術與手段 30% |
是否采用現代化信息教學技術與手段 |
|
考核方式 30% |
是否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全過程考核方式 |
|
附表5
課程思政建設評分標準(參考)
項 目 |
指 標 內 容 |
分值 |
總分 |
教學大綱 20% |
教學大綱中的課程思政與專業知識的結合是否合理 |
|
|
教案 30% |
教案中的課程思政與專業知識的結合是否合理 |
|
課件 30% |
課件中的課程思政與專業知識的結合是否合理 |
|
考核 20% |
考核中是否有課程思政的體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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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法學院教學質量現場評分表
序號 |
專業方向班級 |
年級 |
課程名 |
起周 |
止周 |
任課教師 (職稱) |
星期 |
節次 |
教室 |
評教周次 |
節√ |
回收票數 |
得分 |
1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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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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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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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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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____評教小組 主持人(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法學院學生現場評教表(線下教學用)
教師姓名: |
所授課程: |
學生所在專業和年級: |
項目 |
參考指標(每個單項滿分為10分) |
打分 |
總分 |
1 |
為人師表,認真教學,管理課堂,尊重并且公平對待每一個學生 |
|
|
2 |
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是否有機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幫助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
|
3 |
教師是否激發了學習本門課程的興趣 |
|
4 |
通過本門課程的學習,我在知識和能力方面的收獲 |
|
5 |
普通話授課,內容熟練,重點突出,清晰易懂 |
|
6 |
多媒體課件制作優秀或板書規范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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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學內容是否與學科前沿和行業發展緊密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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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師在該課程的教學投入,如布置作業是否達到3次,是否每次都認真批改作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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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師是否使用了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如學習通APP、雨課堂等授課 |
|
10 |
老師在授課過程中與學生的互動是否足夠,是否體現了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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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狀態抽查 |
1、老師教學最值得肯定的地方 A、教學熱情 B、講課水平 C、師生互動 D、關心學生 E、其他(請注明) |
2、老師教學最需要改進的地方 A、講課水平 B、師生互動 C、關心學生 D、教學熱情 E、其他(請注明) |
3、老師是否采取了以下課后延伸方式(可多選) A、課后作業或思考題 B、推薦閱讀文獻 C、網上學習 D、其他(請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