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實施“成都優秀人才培養計劃”的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組織實施了2016年“成都優秀人才培養計劃”的評審工作,經過申報、初審、專家評審等程序,報請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遴選出十類重點領域的青年優秀人才共計91人。
我院社會工作專業教師劉立祥入選社會工作類優秀人才。成都市計劃通過三年的培養,打造一支具有領軍潛能、創新潛力的高層次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引領和推動成都專業社會工作發展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入選“成都專業社會工作優秀人才培養”者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候選人和政協委員人選,優先支持申報、承接社會工作實務項目,扶持入選者創辦專業社會工作機構。
“成都優秀人才培養計劃”是成都市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以“大人才觀”為統籌,統籌開發外來人才和本土人才兩種資源,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等11個部門《關于印發<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的通知》(中組發[2012]12號)精神,結合成都實際,大力培養成都優秀人才的背景下制定的人才培養計劃。該計劃自2016年開始,實施周期為三年,每年在科技、經營管理、社會工作、教育、衛生、金融等十類重點領域選拔100名左右優秀人才進入“成都優秀人才培養計劃”。成都市委組織部對入選者給予每人30萬元的資助,分三年撥付,第一年撥付10萬元,第二、三年考核合格后分別撥付10萬元,扶持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每批次合計3000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