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簡介:秦鵬,重慶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訪問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重慶市十大中青年法學專家,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西部開發專委會秘書長,曾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法規起草研究工作。
2015年10月22日晚7時,我校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一、二、三年級,全體碩士研究生及老師們一同來到思學樓A114學術報告廳,聆聽重慶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秦鵬教授帶來的《循環型社會環境公民的義務建構》學術講座。
講座伊始,我校法學院王天學副院長作了簡短的開場白。王院長分析了當前我國法學教育的發展趨勢,指出2015年是我校法學院發展的重大轉折點,四川省法律專業卓越人才培養計劃在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的實施將有助于新道路的探索。
7:10分,講座正式開始,秦鵬教授親切地向現場同學們及老師們問好,隨后引出了“循環經濟”、“環境公民”等社會新名詞,并從環境公民的意涵、環境公民的要素闡釋、環境公民的義務規范三個方面作了講解。他強調,擁有公民身份即意味著履行公民義務,不能一味享受權利。他還大量援引生活中的點滴實例,提出“從小行為完成社會環境保護的大進步”的觀點,并反復強調我們作為“環境公民”就要“煥發環境美德,擔負環境公民應有的責任與義務”。秦教授還指出,我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立法過程的艱難暴露出諸多社會、政治問題,強調在不斷發展的時代里應更要建制實體法,而相對于我國的現狀,許多發達國家早已提出“循環經濟”的概念,呼吁大家節制對天然資源的浪費,引導學生重視及思考能源儲備與利用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
秦教授在整個講座過程中始終以平實質樸的生活實例為縮影,從法律的角度上升華,表明我們不能只是“消費者”更是有義務的“公民”并以此作為講座的核心,呼吁作為法律專業的同學們由消費者向環境公民轉換,愛護環境,保護環境。講座過程中,同學們傾聽認真,筆記滿滿。在互動環節,同學們積極就秦教授的講座內容提問,如“垃圾焚燒發電站的建立”、“環境公民的權利受到侵害如何維權”等問題,并在秦教授的細致解惑后表示由衷感謝。最后,秦教授對全體參與聽講的同學們寄予厚望,并鼓勵大家認真學習。我校王院長在結束時致辭,感謝秦教授的精彩演講,鼓勵大家積極履行作為法律人的義務,真正用法律為社會維權,促進社會健康發展。


文/徐曉慧 圖/李泳江
法學院團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