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了加強學校儀器設備的管理,真實反映學校的儀器設備資產情況,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擬于2023年9月至12月開展全校儀器設備的清查工作。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并按照通知的要求對本單位所管理的儀器設備進行全面清查。具體清查方案如下:
一、清查范圍
本次儀器設備清查工作涵蓋學校所有部門,清查對象為2023年8月31日前已入賬的所有儀器設備(含軟件)。
二、清查內容及要求
1.按照賬物一致的要求進行清查,應當做到賬物相符,對于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的情況應如實填寫附件1。
2.儀器設備的領用人應與實際管理人一致,管理人應當為正式在職的教職工,且直接負責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
3.儀器設備的存放地應與實際地點一致,地點描述應符合“校區+樓棟+房間號”的格式,如存放地為室外應盡量描述清楚位置。
4.儀器設備的標簽應與實物一致,老式標簽(無二維碼的標簽)、標簽遺失、標簽不清晰等情況,應當申請更換標簽。
5.儀器設備的使用方向應與實際使用方向一致,如與實際不符,應及時修改。
6.本次清查中應當如實填報儀器設備的使用狀態,長期未使用的儀器設備應當明確標注閑置狀態。
三、清查時間(2023年9月11日至12月29日)
1.自查階段(2023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將各單位儀器設備清單下發各單位設備管理員,各單位以收到的清單為準,組織人員對儀器設備進行自查。各單位根據清查結果形成儀器設備清查自查報告(模板見附件2),于11月30日前將紙質材料加蓋公章后報送至后勤樓303室,電子材料通過飛書發送至胡笙老師處。
2.抽查階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9日)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對各單位的自查結果進行復核驗收,并組織檢查組深入各單位進行抽查驗收。對于抽查驗收達不到要求的,將責成該單位重新組織自查。清查結果將作為評定各單位2023年實驗室考核工作的重點工作之一。
聯系人:胡笙 電話:2349 辦公室:后勤樓303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