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實驗室及相關單位:
定于2023年9月6日14:40-17:00(下周三)學校統一回收實驗室危險廢物。本次危險廢物回收實行有償回收,有償范圍包含所有教學、科研、生產等環節產生的危險廢物。相關學院或科研團隊需做好危險廢物的自查、清點、分類、裝箱、登記和經費落實工作。于2023年9月5日16時前將《危廢轉移登記單》202309版(簡稱:《登記單》,詳見附件)電子文檔發至[email protected]進行網上審批,審核通過后,打印出紙質文檔一式二份簽字蓋章,危險廢物實物自行交送到北校區危險品庫房(水合物實驗室東側),工作人員現場對照《登記單》逐一清點過磅,交接雙方簽字確認最終實收重量和類別。現場不接受未經網上審核的《登記單》及危險廢物,聯系電話2341。
危險廢物交接要求:
1、《登記單》內容與危廢實物一一對應,并參照表中示例認真填報每一欄內容;經費名稱和經費編號財務報賬相一致,經費負責人須簽字確認經費出處。自科專項、省財和省重室項目經費不能用于危廢回收。請認真閱讀《登記單》中的備注內容后填寫。
2、狀態為固體或粉末的廢藥品可按其他固體廢物處置,裝入箱中,互為禁忌的宜分裝。
3、狀態為液體的各類廢試劑可按廢液回收,裝入箱中,互為禁忌宜分裝。
4、除廢試劑以外的各類廢液、含油廢液和各類純油統一要求用20升或25升可密閉桶裝,密封蓋好,每桶裝容量不得超過桶容量的3/4;不接受小于20升容量的小包裝。
5、空瓶和空桶作為廢包裝物回收,必須不留殘液,外觀清潔。按玻璃瓶和塑料瓶分裝。
6、將清點好的危廢按:廢液(無腐蝕性液體,多種成分且可混裝)、廢酸(具有腐蝕性酸性液體,多種成分且可混裝)、廢堿(具有腐蝕性堿性液體,多種成分且可混裝)、含油廢液(液體,油水混合物等)、各類純油(液體柴油等)、包裝物容器按玻璃和塑料進行分裝(包括玻璃試劑瓶、塑料試劑瓶),其他固體廢物裝入箱中或袋中(包含固體或粉末廢藥品、沾有有毒有害的針頭、針筒、錫箔紙、手套、破碎玻璃器皿、碎玻璃等;其中針頭和碎玻璃等尖銳物單獨分裝)。小件危廢裝入箱中,每個外包裝上需粘貼黃色“危險廢物標簽”,標明內裝危廢名稱、類別及實驗室名稱等相關信息。
6、分裝注意,桶/箱內如有劇毒、高毒、易燃易爆等高危化學品,需在實物外包裝上特別注明;氧化與還原性質、酸性與堿性等互為禁忌的危廢不能同箱/桶混裝。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