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區各學院: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501號)、《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獎勵辦法》(西南石大學〔2019〕67號)和《西南石油大學學生資助辦法》(西南石大學〔2017〕20號)等文件精神及學校評選要求,結合校區要求,現啟動南充校區2019-2020學年獎助學金評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一)本次啟動項目參評對象均為南充校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
(二)除學校出資設立的“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外,原則上同一學年本科學生在校長獎學金、政府設立的獎學金、社會資助獎學金和校設其他獎學金中,每人最多只能獲得一項,不允許兼得(部分獎項設獎單位明確規定可以兼得的除外)。
(三)獲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助學金,申請各類勵志獎學金的學生須在上一學年(即2019-2020學年)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助學金的學生須為本學年(即2020-2021學年)已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四)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各項獎學金的評定依據統一為2019-2020學年綜合測評平均成績,再結合各項獎學金的具體評選條件。
(五)按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總體要求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等文件要求,所有參評本科學生獎學金者,原則上均須2019年體測成績需達到學校體委規定的“良好”標準(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被免予執行《標準》的殘疾學生”和“因患有較嚴重疾病或意外受傷,長期不能參加劇烈運動,已經學校核準免予執行《標準》的學生”除外)。
(六)2020級學生不參評獎學金。
(七)本學年(2020年9月-2021年7月)內,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社會資助助學金,但社會資助助學金之間不允許兼得。
二、評選項目及各項獎助學金基本情況
(一)國家獎學金(網絡系統評審)
1.設獎單位:中央政府。
2.評定范圍: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
3.獎勵標準:8000元/人。
4.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在評選范圍內均位于前 10%(含 10%,下同),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的范圍應一致。學生排名比例計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為:學生成績(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排名范圍(評選范圍)總人數×100%。
(5)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沒有進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學生,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藝術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現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釋詳見附件A1)。如此類學生申請國家獎學金,學院須嚴格審核其是否滿足“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證明材料均需經過學院審查通過后報送。
(6)評選范圍按名額分解下達的最終一級單位(不小于一個專業)確定,名額分解應實現大二及以上學生的全覆蓋,以保證所有學生均能公平參與申請。
5.報送材料:《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A2,由系統自動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6.材料填寫說明:見附件A3。
7.時間規范:
學生本人申請落款時間范圍:10月14日-16日
推薦人簽名落款時間:10月17日
學院公示:10月19日-10月23日
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名落款時間:10月26日
學校公示:11月2日-6日
學校落款時間:11月9日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網絡系統評審)
1.設獎單位:中央政府。
2.評定范圍: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申請人在參評學年度(2019—2020學年)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獎勵標準:5000元/人。
4.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參評學年無不及格科目,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原則上應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10%。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須在參評學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以獲獎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因疫情影響,延遲評定的2020年3月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可計入)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含校級)以上表彰獎勵,需提交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校級表彰獎勵認定標準依據《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獎勵辦法》(附件A15)第六條、第七條中所列的個人獎項,且證書須蓋有學校黨委或行政公章,“優秀共青團員” “優秀共青團干部”須蓋有校團委公章。
5.報送材料:《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2019版)》(見附件A4,系統自動生成后打印,一式一份),學分績點排名或綜合測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者,需同時附上作為支撐材料的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
6.材料填寫說明:見附件A5。
7.時間規范:
學生本人申請落款時間范圍:10月14日-16日
學院公示:10月21日-10月23日
學院落款時間:10月26日
學校公示:11月2日-6日
學校落款時間:11月9日
(三)國家助學金基本情況(網絡系統評審)
1.設立單位: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設立。
2.資助對象: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資助標準:
一等45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100元//人。
4.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6)已被認定為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7)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以及殘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全部納入困難學生數據庫,按規定享受國家助學金。
5.報送材料:《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2019版)》(見附件A6,系統自動生成后打印,一式一份)。
6.材料填寫說明:見附件A7。
7.時間規范:參照國家勵志獎學金。
(四)校長獎學金
1.設獎單位:西南石油大學。
2.評定范圍:本科四年級學生。
3.獎勵標準:10000元/人。
4.申請條件:
(1)政治素質強,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誠實守信,團結同學,尊敬師長,模范遵守和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前六學期無不及格科目,前六學期學分績點排名與綜合測評排名原則上都必須位于前10%。
(4)對于前六期學分績點與綜合測評中任何一項排名沒有進入前10%,但前六學期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校長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特別優秀”解釋參照國家獎學金“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解釋)。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體質測試成績達到學校體委規定的“良好”標準。
5.報送材料:《校長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A8,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6.材料填寫要求:參照國家獎學金。
7.時間規范:參照國家獎學金。
(五)中國石油獎學金
1.設獎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2.評定范圍:本科二年級及以上學生。
3.獎勵標準:6000元/人。
4.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了解中國石油企業文化,認同中國石油企業精神以及價值取向,積極參加社會公益和社會實踐活動;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優秀獎”獲得者綜合測評排名必須位于前30%,“勵志獎”獲得者綜合測評排名必須位于前50%,“勵志獎”獲得者必須從2019-2020學年度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產生。
5.報送材料:《中國石油獎學金申報表》(附件A9,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同時需報送《中國石油獎學金申報匯總名單》(附件B9)紙質及電子檔。
6.材料填寫說明:見附件A10。
7.時間規范:參照國家勵志獎學金填寫時間要求。
(六)峪潤優秀學生獎學金
1.設獎單位:北京杰利陽能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2.評定范圍:根據設獎單位與學校簽訂的捐贈協議,南充校區該獎學金的評定范圍為焊接技術與工程(評定1人)專業本科二年級及以上學生。
3.獎勵標準:5000元/人。
4.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完成參評學年教學計劃安排的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學年所修課程(包括出于各種原因進行重修的必修課程)無不及格現象;
(5)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刻苦,認真鉆研,成績優異,參評學年學分績點和綜合測評排名均專業年級的前30%以內。
5.報送材料:《社會資助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A11,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6.時間規范:參照國家勵志獎學金填寫時間要求。
(七)高松獎學金
1.設獎人員:油化1984級陳高松校友。
2.評定范圍:南充校區全日制本科二年級及以上(含二年級)學生。
3.獎勵標準:2000元/人。
4.申請條件:
(1)思想品行良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不良記錄;
(3)自立自強,誠實守信,具有服務國家、回報社會的意識,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申請者請提供參加公益活動的相關材料或證明);
(4)學習勤奮刻苦,努力學習,無不及格課程,學業成績優異,參評學年學分績點和綜合測評排名均在專業年級的前35%以內;
(5)家庭經濟困難(列入參評當學年<2019—2020學年>學校貧困生庫的學生)。
5.報送材料:《社會資助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A11,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6.時間規范:參照國家獎學金填寫時間要求。
(八)礦機82級勵志獎學金
1.設獎單位:我校礦機82級全體校友。
2.評定范圍:二年級及以上品學兼優、家庭貧困學生(列入參評當學年<2019—2020學年>學校貧困生庫的學生)。
3.獎勵標準:1000元/人。
4.申請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并實踐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2)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誠實守信,團結同學,尊敬師長,模范遵守和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3)學習成績優異,上一學年兩學期平均學分績點專業排名前1/3。
(4)完成參評學年教學計劃安排的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學年所修課程(包括出于各種原因進行重修的必修課程)無不及格現象。
(5)家庭貧困,在參評當學年(2019-2020學年)貧困生庫中。
5.報送材料:《社會資助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A11,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6.時間規范:參照國家獎學金填寫時間要求。
(九)中海油大學生助學金
1.設立單位: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2.資助對象: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資助標準:5000元/人。
4.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自立自強,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具有服務國家、回報社會的意識,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學業成績優良;
(6)已被認定為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7)符合下列條件可優先獲得:
①孤兒;②烈士家庭的貧困生;③少數民族地區貧困生;④享受最低生活補貼家庭的貧困生;⑤雙親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生;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⑦國家級貧困縣農村的“五保戶”及其它經濟困難的家庭;⑧國家級貧困縣城市的雙親下崗家庭的貧困生。
5.報送材料:《中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申請表》(附件A12,一式一份)和《中海油受助學生情況匯總表》(附件B10),均需報送紙質及電子文檔。
6.時間規范:參照國家勵志獎學金。
(十)峪潤助學金
1.設立單位:北京杰利陽能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2.資助對象:根據設立單位與學校簽訂的捐贈協議,南充校區該助學金的評定范圍為焊接技術與工程(評定3人)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資助標準:2500元/人。
4.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3)厚道、誠信、勤奮、堅韌;
(4)已被認定為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5)2019-2020學年所修課程(包括出于各種原因進行重修的必修課程)無不及格現象。
5.報送材料:《社會資助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A13,一式兩份)。
6.時間規范:參照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評審工作機構及組織實施程序
(一)健全獎助學金評審工作機構
本科生獎助學金評審實行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兩校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校本部、南充兩校區分別為學生資助中心、南充校區學生工作部)、學院評審工作組、年級(或專業、班級)評議推薦小組四級評審機制。
1.學校層面成立本科生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各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為成員,全面領導評審工作。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中心)牽頭組建本科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由校學生工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生資助中心負責人、學院學生資助工作負責人、輔導員和學生代表等組成,具體負責評審工作并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評審意見。
2.兩校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所在校區本科生獎助學金評審的統籌、協調、匯總和復核等工作。
3.各學院成立由學生工作負責人任組長,分團委書記(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輔導員、教師代表等為成員的學院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組,負責學院本科生各項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根據工作實際,可由學院學生工作小組全面履行獎助學金學院評審工作組職責。
4.考慮獎學金、助學金的推選范圍不同,分別成立獎學金年級評議推薦小組和助學金班級評議推薦小組。
(1)以年級(專業)為單位,成立由輔導員任組長,班主任、本年級學生代表組成的獎學金年級評議推薦小組,具體負責本年級學生的獎學金申請和初評工作。獎學金年級推薦小組的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原則每班進入小組人數不少于10%。年級推薦小組成員同時為申請人時,須回避對本人進行材料審核、評議推薦等工作。同一年級有多名輔導員帶班的,由學院評審工作組指定1名輔導員為組長,其他輔導員為小組成員。
(2)以班級(或年級、專業)為單位,成立助學金班級評議推薦小組,小組組長、成員的構成可與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班級評議小組一致。評議對象不應作為班級評議推薦小組成員。
組建學院、年級(或專業、班級)層面獎學金評審工作機構的成立文件模板詳見附件B1。
(二)組織開展獎助學金評審工作
1.工作部署及宣傳告知
學院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向學生宣傳告知獎助學金評定工作事宜。同時根據學校所劃撥的獎助學金名額,結合學院實際進行合理統籌。
獎助學金的名額分配,要由學院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組綜合學生人數、特殊專業、生源地、困難學生認定情況等因素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簡單以學生人數作為分配依據。分配情況須形成會議紀要存檔備查(會議紀要的模板詳見附件B2)
分配結果要在學院范圍內公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任何環節以任何理由預留、截留名額。要在學校下達名額內開展評審工作,不得降低資助標準、擴大名額, 不得“優親厚友”“平均主義”“輪流坐莊”。要充分保障廣大學生的受助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限制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相關資助。對名額較少的獎助學金項目可采用年級(專業或班級)推薦、學院差額評選排序的方式進行推薦。要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等特殊群體的資助力度。
輔導員要認真學習、熟悉政策,不僅要向學生告知獎助學金項目及申請條件,還要指導學生進行相關申請,如實、規范填寫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在宣傳告知過程中,各學院要特別注意做好政策解讀工作。
2.學生本人申請
獎助學金堅持“學生自愿申請”的原則。申請學生對照基本申請條件,按照所申請項目的要求,認真、如實、規范填寫相應的獎助學金申請審批表,提出申請。
注:根據上級通知要求,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申請采用系統申報與紙質申報并行的方式,申請者在網上填寫相關申請表單(操作步驟詳見附件A14《四川省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在線申請系統操作指南》),需按要求打印系統生成的申請審批表,線下同時完成年級、學院、學校審批、簽章等環節。
3.年級(班級)評議推薦
(1)材料審查:獎學金年級評議推薦小組、助學金班級評議推薦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獎、助學金《申請表》、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及時通知材料不齊、信息不準確、填寫不規范的申請人補充(更換)材料。原則上材料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與評審。
(2)評議推薦:評議推薦以會議的形式進行,由獎學金年級推薦小組、助學金班級評議小組組長帶領小組成員,根據獎助學金推薦條件,結合申請人參評條件進行充分醞釀和評議,達成一致意見后提出本年級(或專業、班級)推薦名單,由組長(輔導員)填寫推薦意見并報學院評審工作組進行評選。評議時應執行本人回避制度。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須由輔導員老師進入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網址: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逐一審核學生基本信息,代表年級(班級)評議推薦小組認真、規范填寫推薦意見,將推薦候選人上報進入學院線上評審環節。
注意事項:
①對提交了獎助學金申請但未獲得推薦的學生,輔導員應做好溝通工作。
②民主推薦會議須由評議推薦小組組長主持。會議召開前,應進行會前學習與紀律強調,并組織評議小組全體成員簽訂《評議推薦小組成員履職承諾書》(詳見附件B3)。獎學金、助學金評議推薦會議討論須分別做好記錄(記錄樣表分別詳見附件B4、B5)存檔備查。
③評議后,要及時采取適當方式公布推薦名單。
4.學院評審及公示
學院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組認真審核年級(班級)評議推薦小組提交的推薦名單及材料,根據學校劃撥給學院的獎助學金指標(指標分配詳見附件C),開展學院評審。評審情況須形成會議紀要存檔備查(公示前、公示后兩次會議紀要的模板詳見附件B6、B8)。
學院評審工作組完成評審后,應將本院推薦獲獎(助)學生名單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國家獎學金、校長獎學金不少于5個工作日),獎助學金公示模板及公示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B7。如師生有異議,評審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學院評審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生工作部(團委)提請復議,學生工作部(團委)在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及時做出調整。
公示時必須嚴格遵循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規制度,堅持信息簡潔、夠用原則,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及時撤銷。
學院將公示無異議后的推薦獲獎(助)學生名單匯總表(附件B11)、各項目中要求報送的學生申請材料、學院獎助學金評審報告(報告模板詳見附件B12)報學生工作部(團委)復核。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需同時使用學院賬戶進入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網址: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代表學院評審工作組認真、規范填寫學院意見,并上報進入學校線上審核環節。
5.學校復核、審批及公示
學生工作部(團委)匯總、復核學院學院推薦獲獎(助)學生名單,并報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復審,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召開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會議開展校級評審,評審結果報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審批通過后進行全校公示,公示無異議形成我校推薦名單。
6.報送設立單位審批
學校將推薦名單按程序報上級資助主管部門或設獎(助)單位最終審定通過后,按規定發放獎學金(助學金)和有關證書。
各學院將校區自主負責評定的獎助學金(高松獎學金、礦機82獎學金、翔飛達獎學金)項目,完成最終評審后將獲獎(助)學生名單匯總表(附件B11)格式報送學生工作部(團委),由學生工作部(團委)統一報設獎人(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后按程序發放。
四、工作時間安排及材料報送
(一)評審時間安排:
1.10月17日前,發布公布獎助學金學院評審工作組、年級(班級)評議推薦小組名單(發文前需采取適當方式公示小組成員名單);
2.10月16日前,學生本人提交申請;
3.10月18日前,完成年級(班級)評議推薦評議;
4.10月20日前,完成學院評審,形成學院擬推薦名單;
5.10月21日至10月23日,學院將擬推薦名單,以適當方式面向全院學生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國家獎學金、校長獎學金需公示5個工作日);
6.10月26日,學院將公示無異議后的推薦學生名單匯總表、學生提交的獎助學金申請審批表、學院獎助學金評審報告同時報送紙質版(紙質版須經學院認定組組長簽字并蓋章)、電子版,報南充校區學生工作部(團委)學生教育管理科匯總上報學生資助中心復核。
7.10月27日起,學生資助中心按程序開展復核、報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并公示、提請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報各出資設立單位(個人)審批等工作。
備注:評審工作時間安排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但必須符合評審程序,且學院統一報送時間為10月26日。
(二)材料報送
1.各學院報請學校審定的獎助學金評審報告(一式一份),該報告紙質文檔需加蓋學院公章。需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2.學院獎助學金評選工作組成立文件。
3.推薦學生名單匯總表,名單中學生請以項目(項目按通知中獎助學金出現的順序為序)、年級、專業、學號的條件順序按升序排序。需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4.獎助學金申請審批表(按照《推薦學生名單匯總表》中順序排序):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2019版)》(一式一份);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需同時提交在參評學年度(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以獲獎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因疫情影響,延遲評定的2020年3月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可計入)獲得的校級表彰獎勵獲獎證書復印件(1次即可,附該生申請審批表后);
(3)《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2019版)》(一式一份);
(4)《校長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5)《中國石油獎學金申報表》(一式兩份);
(6)《社會資助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7)《中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申請表》(一式兩份,需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8)《社會資助助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
5.部分獎助學金個性化材料(紙質檔、電子檔均需報送):
(1)《中國石油獎學金申報匯總名單》;
(2)《中海油受助學生情況匯總表》。
以上材料紙質版、電子版統一報送校區學生工作部(團委)學生教育管理科。
(三)材料歸檔
獎學金評審依據該項工作的實施程序,按學年建立年級(班級)、學院、學校三個層面的檔案,匯編成冊膠裝存檔。材料歸檔工作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匯編成冊膠裝的順序、要求及封面、目錄樣式參照《關于開展2019年學生資助工作相關材料歸檔的通知》)。
1.年級(班級)評議推薦環節需歸檔的材料主要有(以年級<班級>評議小組為單位,按機構組建文件中評議小組順序排序,膠裝成一本):
(1)年級(班級)評議小組成員履職承諾書(附件B3)
(2)年級(班級)評議小組評議推薦小組會議(含公示情況)記錄(附件B4、B5)
2.學院評審及公示環節需歸檔的材料主要有(原則上每個學院膠裝成一本):
(1)組建學院評審工作機構的公示及成立文件(附件B1);
(2)學院評審工作組會議紀要(工作啟動前)及名額分配方案(附件B2)
(3)學院評審工作組會議紀要(學院公示前)及擬推薦名單(附件B6)
(4)學院評審結果公示、公示情況登記表(附件B7)
(5)學院評審工作組會議紀要(學院公示結束后)(附件B8)
(6)XX學院評審結果推薦學生名單(附件B11)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獎助學金指標的劃撥主要根據各學院參評范圍學生總人數、特殊專業、困難學生認定、生源地、獎助學金設立者的要求等因素分配。
(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通過網上在線系統進行申請評選,各學院初審申請審批表時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材料填寫要求認真審查材料填報的規范性。
(三)各學院要遵照各項獎助學金的評定辦法做好宣傳解讀工作,嚴格把關,做到客觀、公正、公開、公平。
(四)各學院要創新活動載體,在獎助學金評審過程中開展感恩教育、誠信教育、勵志教育和社會責任感教育。
(五)校區專門設立投訴渠道,請廣大師生對本次評選過程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可以實名形式客觀、公正地反映情況。受理地點:外語村,投訴電話:0817-2641033,投訴郵箱:249932172@qq.com。
(六)未盡事宜請學院咨詢學生工作部(團委)學生教育管理科。
南充校區學生工作部(團委)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