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中國版權中心對軟件著作權登記發出補正通知:學校與教師、學生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不符合《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3/content_2339471.htm)第十三條之規定。按條款規定:學校不再與在職教職工和在校學生簽訂合作開發協議,著作權屬于職務成果(適用第十三條所列情況),歸學校單獨所有(與其他單位合作開發除外)。
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中不再有教職工和學生的信息,成果無法歸屬。據此,在軟件著作權申請時需登記申請信息(操作指南:http://www.2mdqqw1.xyz/kyc/new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0&wbnewsid=17490,其中關聯人員的學號/工號數據來源于飛書基礎數據,請學院飛書管理員規范本學院教職工及學生的飛書基本信息,如發現專業、學號/工號信息有誤請及時聯系學院飛書管理員);取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后請教師在科研財務系統中上傳證書。學校根據以上倆信息(登記的申請信息+科研財務系統中上傳的登記證書)給出認定證明,請學院予以認可。
請下載附件填寫“軟件著作權認定表”與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一并打印后到科研院成果管理部(辦公樓504室)辦理認定。

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