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地科院、化工院、石工院、新材院及其掛靠四川省重點實驗室負責人注意!
楊兆中 2020.5.9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四川省重點實驗室主任辦公會
和學術委員會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依托單位及四川省重點實驗室:
為充分發揮四川省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戰略咨詢作用、強化實驗室主任負責制,促進四川省重點實驗室高水平建設管理和高質量運行發展,根據《四川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川科基〔2020〕9號)的有關規定,對四川省重點實驗室主任辦公會和學術委員會會議制度提出以下要求:
一、四川省重點實驗室主任辦公會制度
(一)實驗室主任辦公會是對實驗室發展規劃及日常運行管理中各重要事項的決策制度,也是實驗室向學術委員會和依托單位提交重大議案的主要途徑。
(二)實驗室主任辦公會由實驗室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應委托副主任主持并代行主任決策權。受委托的副主任須及時向主任報告會議情況和具體決策內容。
(三)實驗室主任辦公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
(四)參會人員一般由實驗室主任、副主任、各研究方向帶頭人、相關管理人員及實驗室秘書組成,每次會議實到人數不少于5人。根據工作需要,依托單位相關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與議題有關的負責人可列席會議。
(五)實驗室主任辦公會議題包括但不限于:需提交至學術委員會研究的重大事項、實驗室目標任務、研究方向、發展戰略、項目申報、專項經費分配、開放課題指南編制和立項建議、儀器購置計劃、重大學術和開放交流活動、固定人員變動、重要規章制度頒布和修改、基本信息變更、結構調整或重組、考評和獎懲、依托單位支持需求申請以及實驗室日常管理事務中的重要事項等。
(六)凡提交至學術委員會研討的議題,須事先經實驗室主任辦公會研究討論。
(七)實驗室如有緊急或臨時性學術方面的重大決策,需經實驗室主任辦公會討論后提出初步建議,以電話或函詢等方式征求學術委員會意見,并做好相應記錄。后續須在學術委員會會議上補充提交相關議題,進行審核確認。
(八)實驗室主任辦公會會議須如實做好會議紀要,并由實驗室主任簽字確認。會議通知、會議紀要、會議決議、會議簡報等會議資料由實驗室秘書處存檔備查。
二、四川省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會議制度
(一)學術委員會是實驗室建設運行過程中的最高學術指導機構,在實驗室學術建設中具有關鍵的戰略咨詢、專業指導和評價監督作用,是實驗室建設運行發展架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
(二)學術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每次實到人數不少于全體人數的三分之二,原則上學術委員會主任須參加并主持會議。
(三)學術委員會會議議題包括但不限于:提名和遴選實驗室主任;研究和審議實驗室目標任務、研究方向、發展規劃;審議實驗室重大事項調整、年度工作計劃、開放課題設置;指導實驗室人才及團隊建設及重大學術活動;負責對實驗室學術領域其他相關的重要工作進行可行性論證、審核和把關以及審議實驗室主任辦公會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四)學術委員會主任應嚴格履行職責,組織學術委員對實驗室提交的重大事項進行審議、研討,嚴格把關,提出指導意見,為實驗室主任辦公會決策提供參考。
(五)學術委員會會議需形成決議時,應在充分討論、發揚民主的基礎上進行表決,決議以超過學術委員會實際參會人員的三分之二為有效。
(六)學術委員會會議須有詳實的會議紀要,經學術委員會主任簽字后,連同會議通知、會議議題、會議決議、會議簡報、參會人員名單等材料,由實驗室秘書處存檔備查。
(七)學術委員會委員應積極通過來訪講學、短期工作等多種形式參與實驗室的各項科研活動,支持實驗室的工作。
三、其他說明
(一)實驗室主任辦公會和學術委員會會議會務工作由實驗室秘書處負責,包括議題收集、會議通知、會場安排、資料準備、會議記錄等。
(二)實驗室秘書處須監督和定期檢查實驗室主任辦公會、學術委員會會議的決議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報告。
(三)實驗室主任辦公會和學術委員會會議須遵守依托單位的保密制度。在未正式公布之前,與會人員不得泄露會議議題、會議討論情況、會議決議等會議內容。對限制傳達范圍的決議,與會人員不得在規定傳達范圍之外泄露會議決議和討論情況。
(四)依托單位須督促實驗室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實驗室主任辦公會和學術委員會會議。
(五)會議組織情況將作為四川省重點實驗室年度考核和周期評估的指標之一。對于全年未召開實驗室主任辦公會和學術委員會會議的實驗室,科技廳將在實驗室考評中予以降級或按照不合格處理。
(六)擬建四川省重點實驗室相關依托單位可參照本通知,組織擬建實驗室建立上述會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