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為貫徹落實“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充分發揮教學督導專家在教學質量方面的評價、督查和指導作用,持續抓好課堂教學質量和學生學習過程的管理,提高教師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按照《西南石油大學教師教學質量督導實施辦法》,學校組織開展2022年春季學期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專項督導工作,請相關開課單位做好宣傳、協助與配合工作。具體通知要求如下:
一、督導時間
3月7日—5月27日
二、督導方式
學校根據各教學單位2020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和2021春季學生評教結果,結合2022年春季課程確定督導教師數量,組織校督導委專家隨機對教師教學質量進行督導(具體被督導教師名單及課程通過飛書發送各開課單位)。
表1督導教師數量分布表
單位 |
數量(人) |
單位 |
數量(人) |
石工院 |
7(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2人) |
地科院 |
7 |
機電院 |
8(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2人) |
化工院 |
8 |
新材院 |
6(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3人) |
計科院 |
6 |
電信院 |
7(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3人) |
土測院 |
8(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1人) |
理學院 |
5(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2人) |
經管院 |
8(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2人) |
法學院 |
6(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1人) |
馬院 |
4 |
外語院 |
6 |
體育院 |
3(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1人) |
藝術院 |
5(含2021年秋季持續跟蹤督導1人) |
心健中心 |
6 |
三、時間安排及要求
(1) 1月13日之前,各開課單位通知被督導教師認真做好備課準備。
(2) 2月25日之前,開課單位需將調整后的教師課表信息,以及涉及多人主講課程中被督導教師的授課周次,通過飛書報教學督導辦公室。
(3) 3月3日之前,各開課單位將被督導教師授課教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4) 3月7日-5月27日期間,督教專家按照教學評估處提供的2022年春季聽課安排表完成聽課任務,督導專家聽課期間被督導教師進行調課或更換主講教師,請開課單位及時告知教學督導辦公室。
(5) 6月10日之前,教學評估處整理、匯總各督導專家的教學評價表,形成課堂教學問題臺賬,確定校院兩級聯合督導教師名單。
(6) 6月30日之前通過校院兩級聯合督導,明確教師課堂教學存在的問題,各開課單位制定本單位教師教學能力提升幫扶計劃交教學評估處備案。
四、其他
各教學單位的教學文檔檢查及南充校區教學督查時間另行通知,若有疑問,請與教學督導辦公室聯系,聯系人:胡亞梅,電話:2380。
教學評估處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