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踢掉聯合創始人
首先我要說的,不要輕易踢掉你的聯合創始人,因為創業初期幾個聯合創始人一起沒日沒夜工作,都充滿著創業的激情,都有著共同的創業夢想,即使存在意見不統一的情況,也許大家商量妥協一下也就過去了。但隨著創業歷程的日益艱辛,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聯合創始人之間鬧矛盾,鬧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嚴重影響公司發展。他的存在是已經一種阻礙,無法發揮領袖的作用,只會讓公司效率更差或者讓公司走上錯誤的方向。討論戰略的時候,他的意見總是與其他人相悖,并且他也無法說服其他人。你們在消耗彼此的耐心,最終多數人都受不了他了。如果不當機立斷將異見分子排除在外,你們將會因陷入無盡的爭論而效率低下。如果他始終固執己見,他就無法發揮其他合伙人期望的作用,而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甚至開始分權管理,令員工感到困惑。如果他負責某個部門,其他人也許會失去對這些員工的控制。極端的時候,他會動用公司的資源為自己謀利。在一些最糟糕的案例里,一些合伙人私下里運作可能與公司展開競爭的項目,但處處動用公司的資源。往往資金鏈的斷裂和聯合創始人的不可調和的矛盾是壓死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坦誠面對聯合創始人
在發現你和其他創始人的關系出現問題時,分兩步考慮:
第一步:你可以解決出現的問題嗎?人和人之間或多或少都會發生矛盾,你的問題可以通過溝通解決嗎?你們已經進行溝通了嗎?對方回應如何?不要因為一時的口角作出沖動的選擇。
第二步:誰應該出局?問題若難以調解,你該思考到底誰適合離開。是應該你辭職嗎?還是他或者他們走人?
如果都考慮清楚了,你留下,聯合創始人離開,把這個阻礙公司發展的創始人“踢掉”。那么問題來了:如果要把聯合創始人“踢掉”,應該考慮哪些問題?
三、如何踢掉聯合創始人
首先是溝通。與其他聯合創始人溝通,與投資人溝通,與公司的全部高層溝通。以「征詢意見」的名義告知他們你的決定,并確實爭取他們的一致決定。此后,你就可以拿著多數派的決定去見這位被踢掉的兄弟,讓他拿現金補償,把股權交回來——創始人能優先回購就再好不過了。
但如果溝通不暢,對方不配合,因各種困難而無法推進踢人進程呢?
稀釋他的股權。創始人增發普通股,從而使每個原先持股人所占的股份比例變?。辉谄渌匣锶苏J購增發的普通股從而提升持股比例的同時,取消被踢合伙人的認購資格。
例如公司本來有 3000 萬股,創始人 A 占 1800 萬股(60%),即將被踢掉的合伙人 B 占 300 萬股(10%),與 A 立場相同的合伙人 C 占 150 萬股(5%)。公司增發 2000 萬普通股,創始人 A 認購 200 萬股使自己擁有 2000 萬股(占到 5000 萬股的 40%),合伙人 C 認購 650 萬股持有 800 萬股(16%),合伙人 B 雖然仍然持有 300 萬股,但只占 6%,基本喪失了對公司的控制能力,董事會就可以請他出局了。
不同公司視最初的股權分配制度及創始人擁有的權利不同而操作手法不同,但基本原則相同:一要維持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力,二要令其他持股人感到公平并信服。這里要注意的是,在實際操作時,任何制度和技術都比不上順暢的、開誠布公的交流,如果能和平地達成協議,使出局者主動轉讓或賣出股份,就可以避免復雜的操作。即便不得不采用股權稀釋的辦法,與出局者的交流及協議簽訂也是必需的。
也許創始人會覺得這很難堪,但要明白,如今的痛苦糾結都要歸咎于當初的擇人不慎。
四、如何維系踢掉的聯合創始人
很多時候想不維持都不行。事實上,你很難將聯合創始人的股份比例稀釋至 1% 以下,而就算他仍持有 0.1% 的股份,比起你的核心員工(一般持有萬分之一左右股份)仍然是大股東。你要向他分配股息,同時也要給他股東應得的尊重。
如果他真的因為私自從事競業而被開除,你可以訴諸法律,或在創業圈里傳播他的惡劣行為,這將令他的事業遭遇麻煩。讓一個了解你的人成為對手是很可怕的,嘗試用各種方法扼死他的野心。
或許是非沒有那么分明,你們可能只是單純的意見不合。多少年以后,公司可能會發現他堅持的看法有價值。那時候,不如把他拉回來,就像蘋果請回喬布斯一樣。
五、踢掉聯合創始人的案例
踢掉聯合創始人的例子舉不勝舉,大家或許可以在這些案例里面找到屬于自己的答案。
倪光南——聯想企業創始人
曾李青——騰訊聯合創始人
牛根生——蒙牛企業創始人
孫彤宇——淘寶創始人(阿里巴巴聯合創始人)
王志東——新浪網創始人
呂傳偉——滴滴快的創始人
莊辰超——去哪兒網創始人
張蘭——俏江南創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