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領導及校內相關單位:
為了更科學地編制學校“十三五”規劃,學校決定從10月31日起,請各專項規劃負責單位和各學院向學校“十三五”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匯報規劃編制情況。
一、時間:從10月31日開始,安排每個專項規劃和學院規劃匯報1小時,研討1小時。
二、地點:辦公樓810。
三、參會人員:全體校領導、校長助理;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宣傳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發展規劃處、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院、教學評估處、招生就業處、財務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基建處、國家大學科技園管理辦公室、圖書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四、要求PPT提綱挈領、簡明扼要,目標任務清晰,論據有力。匯報結束后,根據領導小組的意見,修改并形成規劃的WORD文檔,交發展規劃處。
五、匯報負責單位及匯報順序
每天上午8:00-10:00、10:00-12:00和下午2:30-4:30、4:30-6:30各安排一個匯報。
1.專項規劃:
由專項規劃牽頭單位匯報,主要參加單位負責人參加(按規定時間參加)。
(1)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培養專項規劃
(2)教務處:專業建設與本科生培養專項規劃
(3)學工部:學生工作專項規劃
(4)人事處: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規劃
(5)設備處:實驗室建設專項規劃
(6)科研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專項規劃
(7)基建處:校園可持續發展專項規劃
(8)現教中心:信息化建設專項規劃
(9)國際合作處:國際交流與合作專項規劃
(10)宣傳部:校園文化建設專項規劃
2.學院規劃:
匯報學院全體領導和學院教授委員會主任(按規定時間參加)。
(1)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院
(2)機電工程學院
(3)化學化工學院
(4)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5)計算機科學學院
(6)電氣信息學院
(7)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
(8)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學院
(9)理學院
(10)經濟管理學院
(11)馬克思主義學院
(12)法學院
(13)外國語學院
(14)體育學院
(15)藝術學院
六、原則上按順序匯報,如遇學校有特殊事務或活動,暫停匯報,時間順序順延。
發展規劃處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