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鼓勵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增加貸款規模 有財政補貼
深入推進財政資金“直接補助”向“間接引導”的方式轉變;調整優化財政支持政策,促進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寫在《關于繼續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內容釋放出信號,四川正進一步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
9月10日,記者獲悉,《通知》即將全文向社會公開。接下來,四川將從2018年1月1日起繼續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有效期3年。
“調整省與市(州)、擴權試點縣(市)金融保險業增值稅收入劃分,地方分享金融保險業增值稅部分由省級固定收入調整為省與市縣按50:50比例進行分享,激發地方政府支持金融業發展的積極性。”《通知》中提出,將支持做大金融產業,并支持新型農村金融組織、農村信用社改革等發展。
四川將激勵增加定向貸款,《意見》中提到,四川將鼓勵金融機構向“三農”、小微企業增加貸款規模,按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規定,省級財政對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符合條件的涉農增量貸款按相關規定予以補貼。
同時,對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向四川省企業發放的專利權質押貸款,財政部門按年度貸款發放額的1%對經辦機構給予獎勵。
接下來,四川還將擴大信貸增量和險資直投。其中,將綜合考慮年度貸款增量占比、增長幅度等相關因素確定支持對象,省級財政按照年度貸款平均余額增量的0.3‰予以獎補。對金融機構向無貸款記錄企業發放的首筆貸款,財政部門按實際發放貸款額度的1‰對經辦金融機構予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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