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創業團隊:
為貫徹落實成都市人社局、財政局、教育局《關于調整高校創新創業平臺內創業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5〕217號),進一步推進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落實,現就我校2023年大學生創業補貼申請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補貼對象及申報條件
學校飛翔創客空間內正在孵化的創業項目(實體)可按規定申請創業補貼(若未在學校創新創業載體創業,且在新都區已注冊實體,請自行到新都區就業局進行申請)。
1.創業項目補貼申請條件:未在工商注冊、民政登記的創業項目團隊,申請時需入駐飛翔創客空間3個月以上(以入駐協議書或入駐證明為準);
2.創業實體補貼申請條件:通過工商注冊、民政登記的創業實體可按規定申請創業實體補貼,申請時需入駐飛翔創客空間3個月以上(以入駐協議書或入駐證明為準);
3.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經確認的“網店”可按規定申請創業實體補貼,開辦“網店”的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所開“網店”應依托國家商務部和四川省商務廳公布的電子商務示范企業設立的電子商務平臺;所開“網店”應進行商品實物交易或開展文化創意、咨詢、設計服務,正常持續經營半年以上,且申請補貼前半年內商品實物成功交易在1000筆以上,開展文化創意、咨詢、設計服務的,申請補貼前半年內銷售額度在2萬元以上,且無違法違規交易行為。
個人領辦且正在孵化的創業項目,必須由本人申請創業項目補貼;創業團隊領辦且正在孵化的創業項目,必須由團隊負責人申請創業項目補貼。個人登記創業實體,必須由本人申請創業實體補貼;采用股東制及合伙人制方式登記的創業實體,必須由領辦人(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申請創業實體補貼。
(二)申報材料及申報流程
1.創業項目補貼申報材料:
(1)在校大學生(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申報表紙質檔;
(2)身份證復印件;
(3)本人或項目團隊負責人的學生證復印件;
(4)申請人簽字的社保卡復印件;
(5)創業項目計劃書紙質檔;
(6)團隊創業還需提供團隊成員名單紙質檔和電子檔;
(7)入駐協議書復印件。
2.創業實體補貼申報材料:
(1)在校大學生(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申報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本人或實體領辦人的學生證復印件;
(4)工商注冊或民政登記證書復印件;
(5)創業實體概述紙質和電子檔;
(6)申請人簽字的社保卡復印件;
(7)團隊創業還需提供團隊成員名單的紙質和電子檔;
(8)入駐協議書復印件;
(9)開辦“網店”的,還應提供“網店”網站和登記注冊網頁截圖,“網店”系本人開辦的證明,支付平臺收支明細、銷售產品列表及單價、物流發貨匯總表(主要包括快遞公司名稱及對應運單號)等證明材料。
3.申報流程:
申請人所有申報材料全部一式三份,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處加蓋公章,如無公章的請簽字并加蓋手印。學生證、身份證均需申請人簽屬名字。以上所有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報送至新能源及創新創業大樓C304辦公室。
請申請人將相關材料的電子版以“申請人+項目名稱”為郵件名稱發送至2955562735@QQ.com,申報材料報送截止2023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補貼標準
(一)創業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個創業項目1萬元。同一領創主體同時有多個創業項目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二)創業實體補貼標準為每個創業實體1萬元。
(三)每名在校大學生或高校畢業生只能申請一次創業補貼,已經申報過成功的創業項目補貼、創業實體補貼不得重復申報。對項目或者創業實體涉及多人的,以項目、實體的主要負責人為申請對象,涉及人員不得再次申請同一項目、實體補貼。對同一領創主體同時有多個創業項目時,須一次性申請完成。
三、時間安排
(一)申報受理:12月1日—12月5日,將符合申請條件的團隊和個人將申請資料報送至雙創樓C304辦公室;
(二)材料審核:12月6日—12月12日,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組織對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核;
(三)項目終審:12月14日,學校與新都區就業局共同組織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進行路演答辯,確定初審合格項目;
(四)初審合格項目將在12月中旬在雙創中心網站進行公示。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唐老師
聯系電話:028-83033593
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
2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