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條例(試行)》《四川省<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條例(試行)>實施細則》和《省委統戰部、省委教育工委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高校統一戰線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結合我校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工作實際,建立和規范黨外代表人士校內掛職工作程序,制定本辦法。
一、條件與程序
(一)任職條件
1.符合《西南石油大學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與管理實施辦法》中的任職基本條件。
2.為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統戰團體和無黨派人士的中青年骨干,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二)選拔程序
1.確定選拔數量和要求。黨委統戰部會同黨委組織部研究提出選拔數量和要求,經學校黨委同意后發布選拔通知。
2.推薦產生建議人選。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民主黨派、統戰團體通過集體研究,推薦產生黨外掛職干部建議人選。
3.審核考察。黨委統戰部會同黨委組織部對建議人選進行審核考察,形成考察意見,報學校黨委。
4.確定人選。學校黨委研究確定掛職干部人選和掛職崗位,并下發文件。
二、管理與考核
(一)掛職干部的實踐鍛煉崗位由學校黨委根據干部培養使用方向、個人經歷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二)掛任崗位一般應為領導職務,掛職單位應明確掛職干部工作分工,確保掛職干部有職、有權、有責。
(三)掛職干部不占掛職單位領導班子職數和編制,同一單位或部門領導班子中同時期只能接收1名掛職鍛煉干部。
(四)掛職鍛煉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一般為1年,因工作需要經學校黨委批準可延長或縮短。對在掛職期內違反有關紀律或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掛職的,經學校黨委批準終止掛職。
(五)掛職干部由工作關系所在單位、掛職單位共同管理;掛職干部應將主要精力放到掛職崗位,同時應完成工作關系所在單位的相應工作。
(六)掛職干部同時接受工作關系所在單位和掛職單位的考核,在工作關系所在單位的考核按照本職崗位的相應要求進行;在掛職單位的考核由黨委統戰部、黨委組織部和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其等次不占掛職單位年度考核指標。
(七)掛職干部要加強自身建設,珍惜鍛煉機會,服從掛職單位黨政的集中統一領導,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和紀律要求,協調好原崗位工作與掛職工作關系,虛心學習,展現良好形象。
三、保障和激勵
(一)黨外代表人士掛職期間,在掛職單位待遇按照掛職時對應職務等級崗位績效標準,根據黨委統戰部、黨委組織部和掛職單位考核結果核定發放;工作關系所在單位待遇由所在單位根據所承擔的工作量進行核算發放。
(二)黨委統戰部和黨委組織部負責黨外掛職干部的日常管理,要經常與掛職干部談心談話,及時掌握掛職干部思想動態,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
(三)工作關系所在單位、掛職單位對黨外掛職干部應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視、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顧,切實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為其安心掛職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四)掛職期滿由黨委統戰部和黨委組織部對掛職干部德能勤績廉方面表現情況做出考核鑒定,掛職經歷計入多崗位工作經歷,存入本人檔案。
(五)掛職期滿且考核為“優秀”的,學校黨委將予以重點培養,在學校干部選拔任用和外派交流任用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掛職干部在掛職期間參加學校中層領導選拔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任用。
四、附則
本辦法由黨委統戰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