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我校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第2次會議討論研究決定,我校國際學生教育管理相關工作分工如下:
1.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作為學校國際學生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國際學生招生、證件管理及協調國際學生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實加強各項工作的統籌和各環節的銜接,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預案。
2.由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牽頭,國際學生各培養學院做好國際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強對國際學生的教育引導,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增強國際學生對學校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3.教務處、研究生院要做好國際學生教學培養計劃的安排,各相關培養學院要切實做好國際學生的培養工作。
各單位充分考慮國際學生特點,各負其責、主動作為,不斷加強工作溝通協調,完善相關工作的運行機制和規章制度,為進一步推動學校國際學生教育發展創造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