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
關于落實省委第八巡視組專項巡視西南石油大學
對黨政班子的反饋意見的整改情況通報
根據省委第八巡視組《專項巡視西南石油大學對黨政班子的反饋意見》的要求,學校黨委認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確把落實巡視反饋意見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對學校在科研經費支出、校辦企業經營管理、基建項目招投標、個別違法違紀案件的處理、選人用人落實相關規定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學校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逐項認真進行了整改,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現將有關整改情況通報如下:
一、學校落實反饋意見和開展整改工作的總體情況
學校黨委認為,省委對學校開展專項巡視是對西南石油大學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脈,體現了省委對學校發展的高度重視、關心和支持。省委第八巡視組在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回應了廣大教職工對學校多年發展過程中存在問題的關心和關注,為全校各級干部敲響了警鐘;省委第八巡視組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客觀中肯、符合實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幫助學校找到了改進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學校黨委完全贊同并堅決貫徹落實。
為切實抓好整改工作,學校黨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辦公室和專項整改工作組。校黨委書記孫一平擔任組長,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其他校領導分別擔任專項整改工作組組長。學校先后召開4次黨委常委會、3次黨委常委會(擴大)會議、2次紀委全體(擴大)會議、4次中層干部會議以及多次專題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和落實整改工作。期間,學校還接受了省教育廳、省委教育紀工委關于巡視整改工作專項督查。
一是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增強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省委第八巡視組向我校反饋意見后,學校及時召開黨委常委會和中層干部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部署整改落實工作。大家一致認為,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上來,統一到中央和省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化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真正把整改的過程變成解決問題、堵塞漏洞的過程,變成加強管理、完善制度的過程,變成振奮精神、推進發展的過程。
二是深刻對照檢查,認真研究制訂整改方案。學校主要領導多次召集會議,針對省委第八巡視組指出的突出問題,逐條逐項研究整改任務,理清整改思路,細化整改措施。經過多次討論修改,學校黨委制訂了《關于落實省委第八巡視組專項巡視西南石油大學對黨政班子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方案包括八個方面、28項整改任務,并細化為71項整改舉措,每一項都明確了牽頭校領導、責任單位、協辦單位和時限要求。校黨委要求,推進整改工作要堅持標本兼治,不僅要著眼于立即解決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更要從體制、機制、制度、監管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大源頭治理力度,著力構建學校改革發展的長效機制,堅決杜絕問題的再次發生,堅決嚴肅依規依法及時處理違紀違規違法行為。
三是嚴格落實責任,全力推進各項整改任務。學校明確了整改工作責任制,要求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強化黨委主體責任的重要工作,作為領導干部“一崗雙責”的具體內容,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一件事一件事地抓,一個環節一個環節地推動,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全校各部門、各學院均按照學校部署,全面開展了專項清查和整改工作,上報了整改工作進展情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與各部門、各學院溝通聯絡,跟蹤項目進展,加強工作督查,保證整改有序推進。
四是確保質量和進度,各項工作初見成效。在校黨委領導下,經過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明顯進展。在71項整改措施中,預定于9月中旬前完成的55項已基本完成,其余16項正按計劃有序推進。啟動實施16項專項清理檢查工作,其中12項已基本完成,另有4項正在抓緊推進。修訂、制定校級規章制度38項。按期完成省委第八巡視組交辦的8件信訪件的調查核實工作,并向省委第八巡視組作了反饋,做到了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應。
二、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一)科研經費支出存在嚴重違規問題方面
針對本次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科研經費支出存在嚴重違規的問題,學校組成專項工作組,由校長任組長,對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一次較為全面的清理和整改。鑒于學校科研項目數和經費總量大,工作任務重,該工作組分兩個階段開展整改工作:第一階段是對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科研經費支出存在的問題和校內外審計發現的問題,以及支出結構明顯存疑的19個項目進行了認真整改。截止2015年9月30日,第一階段的整改工作基本結束,共計收繳各類違規資金535.45萬元。同步開展第二階段的整改工作,對2012年四川省審計廳對我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以來立項、合同金額50萬元以上的科研項目進行專項整治,目前,已初步完成部分項目的自查工作,發現并收繳違規資金115.17萬元。以上共計650.62萬元。
1、關于“科研經費被各種名目侵占”的問題
整改情況:
專項工作組針對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某項目科研支出明顯不合理問題開展了審計核查,形成了審計材料,確認違規資金155.83萬元,并于9月16日全額上繳。
2、關于“科研經費被違規套取問題嚴重”的問題
(1)針對“通過委托業務費套取科研經費”問題
整改情況:
專項工作組對2009年至2014年期間學校支付給某公司委托業務費進行了檢查。在此期間學校共有148個項目1682.89萬元通過委托業務費轉到該公司,發現有19筆共43.83萬元為現金支付,由公司負責人直接支付本公司材料、業務等費用,確認為違規資金繳回學校;另外,公司以酬金、勞務費等支付25筆現金共計346.86萬元,學校依據西南石油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西南石大科[2014]7號)規定,認定104.06萬元應繳回學校,該公司已于2015年9月15日共上繳147.89萬元。另外242.8萬元以成果轉化所得發放給相關人員,但公司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4.56萬元。該公司承諾將及時完善個稅補交手續,并承諾其余經費均依法依規支出。
專項工作組還檢查了科研項目在校屬某公司的開支情況。經核查,確認16個項目存在票據等違規資金174.81萬元(含2012年經濟責任審計后已上繳違規資金48.34萬元),現已經全部上繳學校。
(2)針對“冒用學生和無關人員名義套取科研經費”問題
整改情況:
工作組抽查了部分項目開支情況。經核查,某項目發放的勞務費43.2萬元存在二次分配,項目負責人提供了詳細分配名單,并于2012年經濟責任審計后補交了稅金1.98萬元;在某校屬公司賬上有一筆費用為他人以某學生名義報銷了18.69萬元,其中票據不實等情況違規17.79萬元,已由該公司收回并上繳學校;在某校屬公司賬上某學生經手報銷112.53萬元中存在票據等違規31.1萬元,由該公司收回并上繳學校;在某校屬公司賬上發現有3筆高檔商場購買勞保等發票共12.1萬元,由該公司收回并上繳學校。
(3)針對“虛構業務或用假發票報賬套取經費”問題
整改情況:
專項工作組對某項目在某校屬公司賬上報銷的會議費部分費用系虛構問題進行了核查,確認虛構會議費14.16萬元,已由該公司收回上繳學校。針對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報銷中存在大量不合規票據等情況,學校已開展專項整改工作,并將在科研經費支出管理問題整改的第二階段中,把此問題作為重點整改內容之一。學校已于2015年4月24日出臺了《西南石油大學差旅費管理補充規定》(西南石大財【2015】5號),2015年9月14日出臺了《西南石油大學關于加強財務報銷管理的若干規定》(西南石大財【2015】13號),細化了報銷管理,明確規定“禮品費、私車維修保險費用均不得報銷,科研經費中非項目組成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報賬,嚴禁在項目中報銷與項目無關的費用”等,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
3、關于“科研項目合作中存在利益交換”的問題
整改情況:
針對巡視組反饋“某個科研項目,預算金額超過實際支出近5倍”的情況,專項工作組對該項目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和核實。該項目“合同總金額309萬元,其中研究及實驗費77.7萬元,材料費231.3萬元;因有191.68萬元未及時支出,而造成項目支出偏差問題。” 經工作組查證,該項目實際到款上賬日期為2014年11月25日,2015年9月15日已支付材料費52.99萬元,現仍有153.21萬元還留在學校賬上。此類問題將在第二階段進行重點核查整改。
另外,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有的項目還存在先開票后收款情況”問題,學校出臺了《西南石油大學關于加強票據管理的規定》(西南石大財【2015】9號),并于5月28日、9月6日開展了兩次科研票據清理,現已將個人借票余額書面通知到項目負責人,督促單位和教職工個人盡快清理借票。對借票三年未到款又無充分證據證明到款時間的項目,已暫停該項目負責人借票和暫停該項目負責人所有科研項目的財務報銷。
4、關于“有的校院領導陷入科研項目利益格局”的問題
整改情況:
在對巡視發現問題和我校內部抽查審計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過程中,學校把校院領導牽頭的項目作為重點,進行了嚴格的核查,初步核查出違規資金51.23萬元,已全部退回學校。對巡視組指出的相關其它問題,正在進一步清理核實中,并將對核實結果及時依規依法處理。在對2012年四川省審計廳對我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以來立項、合同金額50萬元以上科研項目的專項整治中,學校將繼續對校院領導牽頭和相關團隊負責人承擔的項目作為重點,嚴格清查,絕不袒護。同時,學校還對今后校院領導承擔橫向項目作出了嚴格限定,明確要求校領導不承擔一般性橫向項目,院(處)領導承擔橫向項目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項。
5、組織開展科研專項整治
在上述認真整改的基礎上,學校同步對2012年四川省審計廳對我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以來立項、合同金額50萬元以上的科研項目啟動了全面清查工作。重點清理范圍包括項目到款情況,經費支出(特別是招待費、過路過橋燃油費、公務車運行費、勞務費、助學金、委托業務費)情況等,對違規的資金要求全額退回,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處理。此項工作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
6、修訂完善了橫向科研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
針對巡視中指出的科研經費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修訂了《西南石油大學橫向科研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主要有以下幾點修改:
(1)強化項目長的經濟責任;
(2)限定校院(處)領導承擔橫向項目數量:校領導不承擔一般性橫向項目,院(處)領導承擔橫向項目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項。
(3)業務接待費:按照四川省三公經費管理規定,由項目總經費的8%下調為2%,禮品費一律不予報銷;
(4)交通費:按照四川省三公經費管理規定,由項目總經費的8%下調為3%,車輛保險費、維修費一律不予報銷;
(5)教師出國學術交流費用:嚴格按照因公出國管理辦法執行,持因私護照出國出境一律不予報銷;
(6)勞務費:對于技術開發類項目,勞務費由不限制調整為不超過項目總經費的30%;技術服務類項目(成果轉化類項目)按西南石油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西南石大科[2014]7號)認定為科技成果一次性轉化,并按相應比例執行。為充分調動學生參加科研工作,可在項目合同經費中支付學生助研費,但嚴禁教師用學生助研費名義套取資金。學生助研費按勞務費標準代扣代繳個稅。
(7)建立勞保用品審批和管理制度:
(8)加強對外協項目的必要性、真實性審查,出臺具體的外協項目管理辦法細則。
(9)結余經費管理辦法:橫向科研結余經費參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在最后一筆經費到款后可繼續使用2年。對取得科研成果顯著的項目可以提取總經費的10%作為績效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2年后剩余經費轉入教師的個人科技發展基金。
(10)從2016年博士招生起,作為博士生導師的校、院(處)領導不得招收企業在職人員攻讀博士。
7、完善并嚴格執行外協科技合同管理辦法
針對巡視中指出的“通過委托業務套取科研經費”等問題,重新修訂了縱、橫向外協科技合同管理辦法 (西南石大科(2015)8號、9號),主要內容:
一是健全審批、管理制度。簽訂外協合同必須經過西南石油大學科研處常年法律顧問進行合同合法性審查。科研處、二級學院、依托項目負責人對外協合同和乙方業務的真實性、相關性及關聯交易的公允性負責。
二是規定合同外協經費不得超過其依托項目經費的50%,超過50%的以依托項目任務、合同、預算書中明確約定為準。
8、開展科研誠信、立德樹人、師德師風教育、樹立正確的科研價值觀等專題活動
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科研領域亂象嚴重侵蝕了學校的學風校風和黨風”等問題,一是加強科研項目信息化管理,開通科研經費管理數字化系統,提高了對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監督力度。二是邀請專家學者舉辦加強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與指導,提高了廣大教師科學、合理、規范使用科研經費的水平。三是多渠道適時宣傳相關科研政策、科研腐敗反面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在廣大教師中引起震動,起到了較好的教育和警醒作用。四是重新修訂、完善學校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加強制度建設,為科研誠信奠定良好基礎。五是建立科研績效、誠信評價考核機制,對科研行為不端者在各種考核和評聘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加大懲治力度。六是實施教授、博導資格審查,21名博導被取消、暫停招生資格或限定招生,48名教授低聘,較好地促進了師德師風、學術貢獻和科研價值觀教育。
(二)校辦企業經營管理存在較多問題方面
對于光亞公司長期虧損并存在較多問題,學校切實加強了對企業的監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企業風險防控機制和退出機制,堅決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關于光亞公司股權結構中某自然人持股而由此派生出的學校墊付股金及利息問題,學校已經委托律師團隊理清該自然人持股的性質,根據法律鑒定結果,學校將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收回自然人所持股份。關于學校兩個校辦企業投資某房產公司,退出存在比原價大量折損問題,經查實,兩個校辦企業與某房產公司存在虛假投資問題,轉讓的只是實際投資部分。同時,學校已經啟動剩余股權退出轉讓程序。
1、關于“校辦企業股權存在低價轉讓、程序違規問題”
整改情況:
⑴關于光亞公司股權低價轉讓、程序違規問題。已經委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進駐公司,對公司的投資、股權轉讓的合規性、合法性以及股權關系、權益問題進行清理和審計。
⑵關于光亞公司股權結構中自然人持股而由此派生出的學校墊付股金及利息問題。學校已經委托律師團隊對自然人持股性質進行法律鑒定,理清法律關系,出具法律意見書,并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解決自然人持股問題,收回自然人所持股份。
學校黨委高度重視校辦企業問題整改工作,并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在認真吸取教訓、深入分析問題根源的基礎上,將進一步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加強對校辦企業經營行為的有效監管,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
2、關于資產經營管理,特別是光亞公司長期虧損并存在較多問題。
整改情況:
此問題教職工不滿意,學校不滿意,教訓非常深刻。整改主要以光亞公司為切入點,深入剖析校辦企業經營管理存在的問題、產生問題的原因,認真分析、總結和吸取光亞公司的經驗教訓,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一是已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光亞公司股權結構、股權關系、權益關系、財務狀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審計(見上面問題“1”詳述),根據清查審計結果,專題研究光亞公司問題的解決方案。
二是開展全資、控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已委托華信會計師事務所完成了對某校辦企業(公司)組建以來經營管理情況的全面審計工作,審計報告已出。根據審計結論,正逐項進行整改,對涉嫌違紀違規問題的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理。學校同時已開展對其它經營性校辦企業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專項審計。
三是切實加強資產公司對全資、控股企業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強化資產公司監事會監管與資產公司日常督促檢查相結合的制度。全資、控股企業實行財務報表月報制度、重大決策或經營事項報批或報備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風險防控機制和退出機制,從源頭上防范經營風險。
(三)基建項目規避招投標和超合同價問題嚴重方面
對基建項目規避招投標問題,由基建處牽頭,審計處、財務處等部門配合,對某校屬公司在學校一期建設中承擔的項目進行了清理,同時已經委托專業造價事務所對以上問題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學校將對查找出的問題堅決依法依規及時處理。
1、關于“基建項目規避招投標”的問題
整改情況:
一是對某校屬公司在成都校區一期建設期間所承擔的建設項目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已完善招標投標方面的規章制度,廢止了《西南石油大學成都校區二期建設指揮部工作制度匯編》等3項制度,已新建《西南石油大學基本建設管理辦法》等6項規章制度。
二是對某校屬公司在成都校區一期建設期間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已發現,在來源方式上,存在未經公開招標、以會議集體決定的問題;在項目管理上,存在收入與成本未一一對應、未按項目制核算的問題;在經費使用上,存在票據報銷不規范、大額現金支出不符合現金管理條例的問題。學校已成立專項整改小組,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一一核實,并作出相應處理,12月底之前完成。
三是對正在實施的項目進行清查。由基建處牽頭,審計處、財務處等部門配合,對正在實施的基建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學校在建的項目共7個,合同總金額21039.59萬元。從2012年四川省審計廳對我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后,學校所有基建項目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立項批復和招標事宜核準的要求組織招標投標,未再出現基建項目規避招投標的問題。
2、關于“基建項目超合同價結算”的問題
整改情況:
一是對超合同價結算項目重新核算。學校已委托專業造價事務所,對成都校區一期建設期間某校屬公司承擔項目中竣工結算金額超合同價的全部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清理,11月20日之前完成。根據審核結果,分析原因,查找問題,對于查找出的問題將堅決依法依規及時處理。
二是由基建處牽頭,審計處、財務處等部門配合,對正在實施的項目進行清查,共計項目7個,涉及經費21039.59萬元,從清查結果看,均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控制工程變更、經濟簽證、技術核定和新增工作任務的委托,經初步核實,均不存在超合同價結算的情況。
三是進一步加強事前、事中的造價管理。后續項目嚴格按照《西南石油大學建設工程規劃設計管理暫行辦法》對設計工作進行管理,并強化設計合同責任制度。學校從2007年開始,施工招標文件、招標清單的關鍵環節和內容均組織相關單位共同討論確定,并進行會簽會審,招標清單和控制價均委托兩家事務所編制(一編一審)。已修訂完成了2015版《西南石油大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指南》,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經濟簽證、技術核定和新增工作任務的委托。
(四)學校對個別違法違紀案件的處理嚴重失當方面
學校堅決進行了整改,9月16日已經依照相關程序,將羅某案進行移交,學校黨委和紀委并對此進行了深刻的反思。
整改情況:
一是堅決糾正了羅某案件處理失當問題。依照相關程序已把羅某違法違紀案件進行移交。
二是學校領導班子召開民主生活會,對羅某違法違紀案件處理嚴重失當問題作了深刻反思,每位常委都作了嚴肅認真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對學校黨委在履行主體責任和學校紀委在履行監督執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請上級組織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是對2010年以來辦理的其它48起信訪案件進行了重新審理和評議,沒有發現處理失當問題。
四是起草制定了學校《案件檢查工作暫行辦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辦法》,以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是在紀監審網站開通了“回復選登”、“曝光臺”兩個專欄,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已及時向全體教職工通報3起信訪案件查處情況,公開曝光9起不良作風案件。
(五)選人用人落實相關規定不夠方面
建立健全了《西南石油大學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與管理實施辦法》、《西南石油大學署名推薦干部工作制度》和動議、民主推薦等七個配套制度,詳細規范了動議、民主推薦和考察工作的原則、程序、步驟、要求、責任。廢止和糾正了在任職年齡上搞層層遞減和“一刀切”的做法。對近年來干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的文書基礎材料重新進行了清理和歸類整理。責成干部個人和相關單位完成干部檔案缺失材料補充、補齊、收交工作,對檔案中材料信息存疑的問題,組成了專項審查小組進行了審查認定工作。
1、關于干部任免動議、民主推薦和考察問題
整改情況:
一是對選人用人全過程進行了逐一對照分析、全面檢查,找準問題的具體表現,查明原因,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進行自查自糾。
二是制定了干部選拔任用《動議工作實施細則》、《民主推薦工作實施細則》、《考察工作實施細則》,形成流程圖,詳細規范動議、民主推薦和考察工作的程序、步驟、要求、責任。理清動議權限、動議時機,明確動議程序和責任,防止臨時動議。
三是建立《西南石油大學署名推薦干部工作制度》,完善初始提名程序,明確提名主體,落實提名責任。堅決落實書面實名提名制度,使提名依據更加充分,責任更加清晰。
四是實行考察組長負責制,規定考察組長的職責,明確考察工作紀律,實行過程寫實,確保考準考實,追究責任有據。
2、關于年齡“一刀切”和資格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整改情況:
一是在新修訂的《西南石油大學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與管理實施辦法》第四條、第八條中已經明確“注重用好各年齡段干部”,糾正了在任職年齡上搞 “一刀切”的做法。
二是在新修訂的《西南石油大學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與管理實施辦法》第八條中進一步明確選拔干部資格條件,對專業技術人員、教育職員職級人員提拔到領導崗位的相關資格和界限作了規定,資格審查把關依據更為清晰。
3、關于基礎材料不全面不規范不準確問題
整改情況:
一是對干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的文書基礎材料重新進行了清理和歸類整理,確保完整性和準確性。
二是制定了《干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辦法》、《干部選拔任用文書檔案管理辦法》,制定干部選拔任用標準文本格式,使每名干部的選拔任用過程可追溯、可倒查。
三是對從事干部工作的組工干部開展業務培訓,準確理解選人用人相關規定,把握政策界限,提高材料書寫規范性、準確性和書寫質量,增強選人用人實踐操作能力。
4、關于干部人事檔案問題
整改情況:
一是對全校處級干部檔案進行逐一審核,形成了檔案問題清單;責成干部個人和相關單位完成缺失材料補充、補齊、收交工作;組成專項審查小組,對檔案信息存疑等問題,進行了審查認定。
二是完成了科級干部檔案整理,清理出個人“問題清單”和“缺失材料清單”,正在責成相關人員追收和補齊缺失材料,并對存疑問題進行審查認定。
5、對選人用人制度進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訂完善工作
整改情況:
一是對學校干部教育管理、選拔任用等方面的制度進行了清理,明確廢止的制度清單,提出了重新制定或修訂的制度清單。
二是起草了《西南石油大學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與管理實施辦法》和七個配套制度,進一步規范選人用人行為。
三是已經出臺了《關于領導班子改進工作作風的六項規定》、《西南石油大學領導干部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10余個干部管理制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管好干部隊伍。
(六)加強財務管理方面
巡視組主要反饋了五個方面的問題,學校黨委分析后認為,前三個問題中,都有較為突出的財務管理問題,因此學校黨委成立了專項工作小組,加強財務管理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完善制度,夯實基礎。出臺了《西南石油大學差旅費管理補充規定》、《關于修訂院處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西南石油大學關于加強財務報銷管理的若干規定》等3個細化財務報銷管理的文件,進一步規范財務報銷;出臺了《西南石油大學關于加強票據管理的規定》,加強票據管理;修訂并出臺了《西南石油大學財務審批制度》,進一步明確審批流程,細化審批權限,規范審批行為;完善修訂《西南石油大學預算管理辦法》、《西南石油大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將在結合新引進的預算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后執行。
二是嚴格執行制度,加強財經宣傳,強化財務監督。通過會計人員定期技能測試,間周業務學習等方式提高財務人員業務水平;采取網站、QQ群、全校教職工財務培訓、走訪調研等措施,加大財經制度宣傳;擬定財務機構改革方案,籌建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將非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統一到學校財務進行集中核算,加強對二級單位財務監督。
(七)干部隊伍作風建設與干部監督方面
在研究、剖析巡視組的反饋意見時,我們深刻地感受到,這些問題的背后,是我們的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和干部監督管理上出現了問題,學校黨委積極延伸整改工作,一并成立了專項工作小組,加強了對這項工作的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制定了《中共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校班子成員簽訂了“黨風廉政責任書”,認真落實“一崗雙責”。積極推進紀檢監察“三轉”工作,主動監督、靠前監督,學校紀委對校內5個經濟獨立核算單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進行了調研、督查。對校內7個二級部門、單位的經濟活動資料完整性進行了現場檢查核實。
二是開展作風整治,實施責任追究。嚴格執行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的各項規定,持續治理“庸懶散浮拖”問題。巡視結束后,學校公開曝光了一系列干部“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的現象,涉及單位部門28個,干部73人。對2名處級干部,3名科級干部實施了責任追究,對1名侵犯學生權益的教師進行降級轉崗處理。
三是強化制度約束。修訂了《西南石油大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制定了《西南石油大學“三重一大”決策管理辦法》及其配套措施。認真梳理職能部門權力清單,建立了權力清單制度。
四是以巡視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為鮮活案例,加大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力度,形成了有效震懾。
(八)其它整改事項方面
對于巡視組反饋意見中涉及到的儀器設備、物資耗材采購、招生、專升本、文憑發放等問題,學校黨委將它們合并在一起,成立專項工作組進行整改,具體情況如下:
1、關于“儀器設備、物資耗材采購”問題
整改情況:
一是關于“財政性資金采購物資”的問題。對于利用財政性資金購置設備,已全部執行政府采購;采購流程嚴格按照國家、省、學校相關管理規定進行;對于儀器設備及物資的零星自購、應急采購等方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審批、實施管理流程,并制定了《西南石油大學儀器設備自主采購實施細則》、《西南石油大學物資供應材料自主采購管理辦法》和《西南石油大學設備、材料購置計劃執行管理補充規定》。
二是關于“橫向科研經費采購物資”的問題。已參照科研處文件,對橫向科研經費采購物資進行實物驗收,對于委托加工儀器設備,已制定了《西南石油大學自研自制設備管理辦法》。
三是關于“規范采購過程”的問題。已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了采購的監管機制和巡查機制,切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規范招標文本和評標規則,完善決標流程,且整個采購過程邀請用戶參與,并對采購結果進行現場確認。
2、關于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
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規范管理。招生委員會吸納了教師、學生和校友代表參加,修訂完善了5項管理規定和工作流程,匯編西南石油大學招生錄取工作手冊,并組織招生錄取工作人員集中學習。
二是嚴格執行招生錄取工作紀律。嚴格遵守教育部26條禁令,認真執行“六不準”、“十嚴禁”等紀律要求,做到了錄取“零點招”、計劃“零突破”、違規“零容忍”,確保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
三是實施陽光工程,加強信息公開。通過網站、新媒體、展板、短信等多種渠道,及時、全面、準確公開招生錄取相關信息,主動擴大了信息公開范圍,做到了招生全流程“十公開”。
3、關于進一步加強培訓管理工作
整改情況:
一是重申嚴格執行學校培訓歸口管理制度,統一項目管理和財務管理。
二是進一步健全培訓工作機制,督促培訓活動參與各方須嚴格按照制度辦學,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責任。
三是開展培訓工作調研,梳理了學校培訓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目前正在擬定以本校培訓工作責任追究制為主要內容的管理文件(11月底前出臺該管理文件),對違反管理規定的單位或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4、關于進一步規范專升本、轉專業及文憑證書發放工作
整改情況:
(1)規范專升本工作。一是按照四川省教育廳的相關文件和通知精神,完善并嚴格執行選拔應屆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相應辦法;二是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選拔工作程序,選拔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并公示選拔計劃、報名條件、錄取辦法、錄取結果等方面的信息;三是學校紀監審辦公室全程監督專升本工作,并設立舉報電話受理投訴和舉報。
(2)規范轉專業工作。一是修訂了學籍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程序,嚴格執行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二是成立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轉專業辦法、考試科目、考試成績、錄取結果等全部予以公示;三是學校紀監審辦公室全程監督,并設立舉報電話受理投訴和舉報,確保轉專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3)規范文憑證書發放工作。一是修訂了成績管理辦法等6個相關文件,明確畢業和授位條件;二是認真執行碩博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暫行規定等文件,嚴格畢業和學位授予審查程序;三是規范文憑證書發放程序,做到證書發放手續齊全、記錄完整,網上注冊迅速及時,準確無誤。
5.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制度機制,出臺了《西南石油大學關于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的規定》。二是加強學習教育,在學習資料中編入師德建設專題內容;發揮道德講堂教育平臺作用,第一期順利進行(主題“誠信實干”);在2015年新進教師培訓中專門安排了師德師風教育內容;開展教師、管理隊伍核心價值理念征集活動,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教職工愛崗奉獻。三是關心關愛教師,校領導在教師節到教室、實驗室一線看望慰問教師;舉行座談會,聽取教師對學校改革發展的意見建議,切實回應和解決教師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四是定期開展調研,今年專門把師德師風納入教職工思想狀況調查,了解老師們的真實想法。五是加強正面宣傳,利用校園媒體、校園橫幅等陣地開展教師節專題宣傳,營造了良好的尊師重教氛圍。
三、巡視組交辦的信訪件辦理情況
巡視期間,學校紀委共接到巡視組交辦的信訪投訴8件,其中書信形式5件,短信形式1件,網絡舉報形式1件,來訪1件。涉及問題14個,其中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9個,學術科研2個,內部管理1個,職務影響1個,人事管理1個。
學校黨委對巡視組交辦的信訪件辦理工作高度重視,校紀委對交辦件全部建立了臺賬,同時要求人事處、科研處、財務處、后勤服務總公司等部門積極配合,及時進行認真核實,限期辦結。巡視期間完成核查,按規定期限辦結并書面報告巡視組3件,巡視反饋意見之前全部辦結并書面報告了巡視組。學校還對群眾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3件信訪投訴,在紀監審網站“回復選登”欄目中公開了核查結果。
四、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根據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和整改要求,學校經過一段時間的整改工作,一些突出問題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新建和修訂一批制度,既初步解決了當前問題,也健全了防止有關問題再次發生的長效機制。但是對比省委要求和廣大師生的期盼,還存在一些差距。學校黨委將按照省委巡視整改工作的要求,堅持常抓不懈,從嚴從實、善始善終抓好整改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一)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思想認識。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大、十八大以來歷屆中央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進一步提高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從講政治、守紀律、守規矩的高度,以鮮明的態度、積極的行為、強有力的措施,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認真落實中央、省委關于落實“兩個責任”的要求,認真落實《中共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完善相關配套措施,進一步健全完善落實“兩個責任”的工作機制。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自覺履行好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面領導責任和黨委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履行好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領導責任;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支持紀委聚焦主業,落實好紀委監督責任。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考核,督促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責”責任。
(三)嚴格貫徹中央、省委規定,持續深化作風建設。“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嚴格執行深入基層調研、密切聯系群眾、加強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嚴格落實學校關于加強“管風”、“教風”“學風”建設的有關規定,力戒“庸、懶、散、浮、拖”、“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損害師生利益等現象,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嚴格貫徹落實《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育和引導廣大教師大力弘揚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的師德風范。
(四)堅持不懈抓好后續整改工作。對于已經整改到位的問題,堅持已經采取的整改措施,嚴格落實已經出臺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現類似問題,鞏固和擴大整改落實成果。對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事項,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緊抓實抓好。繼續做好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結余科研經費清理、科研經費尾款清繳、校辦企業審計和責任追究等整改工作。適時開展“回頭看”,梳理檢驗整改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整改落實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五)強化責任追究,保持反腐高壓態勢。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糾正,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決不姑息,決不手軟,嚴肅查處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特別是頂風違紀行為。對發生違規違紀案件的單位,實施“一案雙查”制度,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六)注重建章立制,構建長效機制。認真實施《西南石油大學章程》,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堅持依法治校,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鞏固整改成果,強化問題導向,注重舉一反三,把抓好突出問題整改與建立長效機制緊密結合起來,在黨風廉政建設、科研經費管理、校辦企業管理、基本建設管理、財務管理等各個方面不斷健全完善制度體系,努力形成系統全面、相互銜接、務實管用的長效機制。加強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得到有效貫徹落實,確保學校改革發展目標的實現,確保巡視整改工作成為建設高水平特色大學的堅強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28-83032218;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西南石油大學紀監審辦公室,郵政編碼61050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