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編輯: 審核: 發布:2021年03月20日 瀏覽:次 |
廣大學生應遵守學校校門管理規定,盡量減少出校,做到學習、生活空間相對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因實習、求職、就醫等確需出校的,現階段應通過“我在校園”平臺相關模塊履行報備或請假手續:
1.在成都市內活動且當天23:00前能回校的,在“外出報備”模塊填報去向信息,無需審批,直接生成紫色“報備出入憑證”、連同本人有效證件作為出校、進校憑證。學生回到校園后應及時點擊“返校”按鈕確認在校狀態。(中、外學生操作說明詳見附件1、2)
2.到成都市外活動或當天23:00前不能回校的,在“請假”模塊填報去向信息,經學院審批后,生成紫色“請假出入憑證”、連同本人有效證件作為出校、進校憑證。學生回到校園后應及時點擊“銷假”按鈕完成銷假。(中、外學生操作說明詳見附件1、2)
特別說明和提醒:
(1)涉及請假的,學院按照學生請銷假管理辦法規定的權限審批(3天以內由輔導員在線審批,4-7天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在線審批,7天以上應同時填報書面請假條并由院長審批;請假時間超過兩周的應按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2)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對自己、家庭、學校和社會負責的表現。學生出入校園應如實、主動履行報備(請假)手續,對不報、謊報去向或截圖使用、偽造、冒用、轉借、出賣出入憑證或其他違反疫情防控紀律者,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學生臨時外出、請假離校期間,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注意個人防護和飲食、健康、治安、消防、交通、人身及財產等安全。如與他人發生糾紛,或發生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人身傷亡、疾病等問題,由學生本人負全部責任。
(4)學院應實時關注學生外出“返校”、請假“銷假”狀態(操作說明詳見附件3),并結合晚點名、查寢、走訪等工作做好跟蹤督促。對不假離校、夜不歸寢、晚歸等違紀行為,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