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疫情防控,學校調整春季學期開學安排,為確保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根據研究生院《關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學期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規定,法學院為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對2020屆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評審工作按照《西南石油大學碩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的要求組織實施,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將2020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工作調整安排如下:
一、答辯資格審核(3月20日 - 4月10日)
1.春季答辯資格審核時間調整為3月20日-4月10日。
2.以下情況不能申請答辯:
(1)未修完規定學分者;
(2)欠費、申請材料不完整以及未經導師、輔導員答辯申請同意者;
(3)未通過資格審查者、圖像采集未完成者;
(4)未達到學院規定基本畢業條件者。
二、評審階段(4月15日 - 5月20日)
1.學生應在4月15日前提交答辯申請,4月20日前提交論文電子檔。
2.論文檢測(4月20日)。論文檢測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要求執行。申請答辯和學位的研究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4月20日前)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進行論文檢測(總文字重復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參加答辯。
3.提交送審稿(4月21日)。申請答辯和學位的研究生需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論文全篇隱去導師和作者姓名。
4.外審(4月21日- 5月20日)。所有論文全部送校外專家評審(同一篇論文由不同的專家評審)。
三、答辯階段(5月21日 - 6月8日)
1.學生根據外審意見修改論文(5月21日 - 5月31日)。
2.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校內外同行專家五位副教授以上職稱人員組成,視學生論文研究領域可增加一位校內相關領域副教授以上職稱人員。答辯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秘書一名,小組成員由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批準組成;答辯委員會主任由校外同行專家擔任。
3.答辯前,研究生應打印修改后的論文5份;整理《論文評閱書》中外審專家提出的問題、修改意見,列出如何修改的提綱(包括相應解釋說明、修改部分頁碼)并書面打印,發給答辯委員、秘書人手一份。(若屆時因疫情影響暫未返校,則提供相關電子文檔)
4.答辯(6月8日前完成)
答辯以公開方式進行,研究生報告論文主要內容時間15分鐘,提問和回答時間不低于15分鐘。
公開答辯結束后,答辯委員會根據學位論文答辯情況,就是否同意答辯通過、是否同意畢業做出決議,決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全體答辯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算通過,決議由全體答辯評審小組成員簽字才能生效。
根據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碩士學位做出推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全體答辯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算通過,由答辯委員會成員簽字才能生效。
對于答辯委員會同意研究生答辯通過、同意畢業而不同意授予碩士學位的情況,答辯委員會就是否同意研究生在一年內完成論文修改,重新答辯一次(只能重新答辯一次)做出明確的決議。
四、召開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6月9日 - 6月15日)
1.論文核查(6月9日 - 6月12日)
2.召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6月13日 - 6月15日)。
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學位論文到學院。學院整理、統計相關材料,撰寫本學期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做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推薦時,會議出席人數應有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為有效,應對申請人的論文答辯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學術道德違規、答辯委員會的意見等進行全面審核。審核合格者,由分委員會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建議授予碩士學位人員名單;審核不合格者,分委員會可做出明確決議:允許碩士生在一年內修改論文并重新申請答辯一次;或不建議授予學位。
根據《西南石大研【2014】34號西南石油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的規定(試行)》,對未達到規定的學術成果要求者,不予授予學位。
五、移交材料(6月16日 - 6月22日)
根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位文件意見,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論文到學院。
特別說明:研究生返校前提交材料均為電子版,返校后再補紙質版,若因疫情影響需要采取網上答辯,則具體網上運行機制及答辯辦法后期另行通知。
法學院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