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扣規則
(1)校田徑運動會非投擲類項目獲前八名的學生,按名次由高到低,依次抵扣100公里、80公里、60公里、50公里、40公里、30公里、20公里、20公里。
(2)校內其他比賽項目獲得比賽名次者,按照各項目比賽規程明確的獎勵標準進行相應的里程抵扣。
(3)校外比賽或者代表隊日常訓練參照校內比賽抵扣規則執行,由校代表隊主教練根據日常訓練和比賽情況提出抵扣申請,經體育學院群體教研室主任審批后執行。
(4)享受抵扣里程的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必須為合格及以上(參考2023年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合格標準的學生每年最多可抵扣100公里,達到良好標準(80分)以上者可享受雙倍抵扣標準,并且可以一次性抵扣完當年最低里程。
二、其它說明
每年申請課外健身跑抵扣以體育學院發布的抵扣通知為準。